招标
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20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郎红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艳强0312-81768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5208001001
招标内容:

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全额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仁和学府西侧3、建设规模:集中安置区约57.1亩4、质量要求:合格。5、项目计算期:甲乙双方以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融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和安置房建设;安置期间的过渡安置费和搬迁费支付;项目建设前期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评审、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质监、安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其他行政审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的各项竣工验收手续;工程项目融资和资金管理;其他相关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1 09:002023-08-26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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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4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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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郎红光

联系人: 冯艳强
电话:

0312-8176886

电话: 0312-8176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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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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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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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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