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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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szhxzzfj(20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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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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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公共停车场(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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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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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什邡市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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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沱江路西段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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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
38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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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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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内容为什邡市公共停车场(泊位)特许经营权,包括城区范围内的存量停车泊位(含临时占道(人行道和车行道)停车泊位和政府岀资修建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共计13651个泊位(其中:停车泊位9004个、停车场车位4647个),以及未来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增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投标人对什邡市公共停车场(泊位)特许经营权(20年)出让价款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3708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零捌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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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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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军、林晓军、唐贤玲、刘俊英、秦祖兵 蔡刚(招标人代表)、邱奥竹蕾(招标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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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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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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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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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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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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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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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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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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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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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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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什邡市岷山西路北段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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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3541704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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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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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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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51号(什邡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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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838-8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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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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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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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41704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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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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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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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TX22-01招标文件什邡市公共停车场 特许经营权 招标文件.docxTX22-01招标文件什邡市公共停车场 特许经营权 招标文件.docx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3723万元。(本项目的最高单价为:340元/吨。每天处理保底量为20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723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为:340元/吨)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R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
4 |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6、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文件组成 | 1、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2、投标人应按准备资格性投标文正本1份和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份数1份(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PDF/Word文档存入)、“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
8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执行标准:按照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执行。 金 额:100万元。 收款单位: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 户 行:由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由采购人提供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9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 |
10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 |
11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1、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4、接收邮寄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发送到ltzb2021@126.com,款到指定账户并接收到邮件后,将中标通知书邮寄到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101 中标供应商逾期发送邮件或不收取快递,由此引发的中标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
12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 811。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邮编:614000。 |
13 | 供应商质疑 |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 811。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宁南县财政局,地址:勤劳巷33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4-4570005。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
16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本项目采购工作中的落实 (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项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式的投标人(如分支机构等) |
17 |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具体金额标准:50000.00元(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投标人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
18 | 节能环保要求 (实质性要求)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
19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
20 | 答疑会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
21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2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2%收取。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9938850937(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665000367 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23 | 就本次招标后续措施的友情告知与提示 | 1、根据采购人总体的工作部署,采购人经过本次公开招标后,如没有成功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本项目采购人可能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等文件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2、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谨慎、认真应答本次投标活动。 3、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4 | 备注 |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单价 (元/吨)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
投标单价: 大写: |
序号 | 单项内容 | 单价(单位:元/吨)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单价: (大写):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1 | ||
2 | ||
3 | ||
4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 人员 | ||||||||
管理 人员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行政区域 | |||||||
*供应商规模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 |||||||
*单位联系方式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电话 | ||||||
*单位联系方式 | *单位邮箱 | |||||||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 ||||||||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 |||||||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 |||||||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 |||||||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总成 | 配置包括自动分选进料系统+餐厨垃圾降解主机 | 1 | 套 | 中标人投资配置,具备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能力(一套系统由一台或多台设备组成) |
2 | 负压除臭系统 | 喷雾除臭系统、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设备、臭氧还原设备等 | 1 | 套 | 中标人投资配置,须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 |
3 | 污水处理系统 | 含自动油水分离系统、厌氧-好氧-物化一体处理系统、化学沉淀处理系统、叠螺机、气浮机、收集调节系统、曝气系统、加配药系统、电控系统、监测仪器 | 1 | 套 | 中标人投资配置,须达标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标准 |
4 | 餐厨垃圾收运车 | 按照设计要求,配置1台餐厨垃圾收运车,电动桶装餐厨垃圾收运车1辆。 | 2 | 辆 | 中标人投资配置,需具备合格行驶证和有效年检的收运车辆。 |
5 | 配套场所 | 场所需配套消防、照明、通风、防火防水防盗设施等。 | 1 | 项 | 中标人负责场所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安装 |
6 | 闭路监控系统及监控设备 | 可在线监控处理站现场影像 | 1 | 套 | 中标人配置 |
7 | 污水管网 | 建设污水排放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1 | 项 | 采购人负责建设污水排放管网 |
8 | 地磅设备 | 可在线监控餐厨垃圾过磅数据和现场影像 | 1 | 套 | 中标人投资配置 |
9 | 移动冲洗设备 | 冲洗站内地面及餐厨垃圾桶 | 1 | 台 | 中标人投资配置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 | 1、按要求每日将餐厨垃圾运至餐厨垃圾处理站,收运点和处理站的餐厨垃圾日产日清,不符合每次扣1分。 | 4分 | |
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 | 2、在收集运输过程中,沿路不得有垃圾污水“扬、撒、漏”现象。不符合的每次每处扣1分。 | 5分 | |
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 | 3、在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后,清洁垃圾桶桶身,要求清洁后桶身洁净无明显污渍。不符合的每次每个扣1分。 | 5分 | |
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 | 4、收运车辆按照规定安装GPS监控、行驶记录仪、装卸计量系统,喷涂统一标志,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不符合的每次每处扣1分。 | 5分 | |
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 | 5、餐厨垃圾收集并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站,进行适当的人工分拣,将不可降解的垃圾挑出。不符合每次扣1分。 | 5分 | |
降解处理 | 1、降解物应处理为营养土或有机肥料,不得直接偷运倾倒处理。不符合的每次扣4分。 | 8分 | |
降解处理 | 2、 降解物由服务承包方联系肥料厂或农场等合作处理,所有回收去向要提供有效证明,不得将降解物随意倾倒。不符合的每次扣4分。 | 8分 | |
降解处理 | 3、降解过程中,运营单位须保证降解过程中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未达标或被投诉影响周边环境的,每次投诉扣2分。 | 4分 | |
降解处理 | 4、降解过程中,运营单位须保证降解过程中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未达标或被投诉废水影响周边环境的,每次投诉扣2分。 | 4分 | |
降解处理 | 5、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在站外3米范围内不得超过85db。超过每次扣2分。 | 4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1、按要求做好处理量过磅在线监控,如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维修,每次扣2分。 | 6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2、工作人员在岗位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每发现未穿着的,每人次扣1分。 | 4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3、处理站设备维护良好,每日进行清洁,出现破损及时维修处理。每发现设备有污渍长时间未清理,或出现破损长时间未得到维修的,每次每处扣4分。 | 8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4、处理站地面、分拣平台在每次分拣结束后,要进行清洗,保持地面和分拣平台洁净。每次发现地面有污渍未清洁的,每次扣2分。 | 6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5、处理站墙壁地面无破损、无蜘蛛网,门窗、标识完好。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2分。站点基础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未及时维修的,每次扣2分。 | 6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6、处理站内必须做好除四害(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的防治工作。每发现站内存在四害活动的,每次扣2分。 | 4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7、处理站内不得有明显异味。每次发现存在明显异味的,扣1分。 | 4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8、运营过程不得弄虚作假,提交数据、报表要如实上报,如发现一次,扣4分。报表、报告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迟交或不交,每次扣2分。 | 8分 | |
处理站运营管理 | 9、定期做好宣传橱窗内容更新,未更新的,每次扣1分。 | 2分 | |
合计实得分( )=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 | 应全部通过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 价 (10%)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100% 最高限价为340元/吨,报价高于340元/吨的即为废标。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的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加成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综合实力14% | 14分 | 1、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9分。 2、投标人具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荣誉证书的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专业技术 6% | 6分 | 1、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含除臭、菌种、餐厨、垃圾分类等)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相关业绩 (15%) | 15分 | 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生活垃圾收运业绩的得5分,最高得15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 | 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环境保护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 (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 | 3分 | 2、拟投入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环境科学类本科学历的得1分,同时具有环境科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最高得3分。 (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 | 2分 | 3、拟投入项目的安全人员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安全人员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 | 2分 | 5、在满足宁南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要求的情况下,人员每增加1人或设备每增加1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承诺函,加盖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6 | 信誉 6% | 6分 | 投标人具有5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得6分;具有3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得3分。本项最高分得6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7 |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方案 20% | 20分 | 具有可行的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方案。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方案包含适合宁南县的餐厨垃圾(1)处理分析、(2)处理技术、(3)处理方式、(4)处理流程、(5)处理结果。本方案分项评分,每项4分,方案中包括上述5项内容且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扣3分;方案不完整,每缺一项扣4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8 | 运营服务方案 (15%) | 15分 | 具有可行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工程方案得3分。方案不完整或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或缺项的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 2.具有可行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服务方案,含(1)收运模式、(2)收运方案、(3)收运人员配置和作业时间及任务安排、(4)安全管理、(5)应急处理预案、(6)设施设备使用及维保内容。每有一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扣0.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扣1分;方案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具有可行的移交方案得3分。方案不完整或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或缺项的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9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 | 1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如未清楚编制目录、页码、正副本有不一致等)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10 | 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 | 1分 |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注册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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