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9812021ACS00057(0632-2113HWHL2552)
二、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81-2021-6-000381
三、项目名称:原平市医疗集团PCR实验室改造扩能设备购置项目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兰亭国际3号楼7层
成交金额:1589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
博日 |
NPA-96T |
2台 |
245000元 |
2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博日 |
FQD-96A |
4台 |
245000元 |
3 |
生物安全柜 |
鑫西贝 |
BSC-1500IIB2-X |
1台 |
47000元 |
4 |
立式灭菌器 |
新华 |
LMQ.C-100E |
1台 |
72000元 |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继亮、张静、宣素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23835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原平市医疗集团
地 址:原平市前进西街1209号
联系电话:138350238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电话:18935132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成云
电话:1893513224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原平市医疗集团PCR实验室改造扩能设备购置项目 .doc磋商文件--原平市医疗集团PCR实验室改造扩能设备购置项目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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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原平市医疗集团PCR实验室改造扩能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概述 | 备注 |
1 |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 2 | 台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无 |
2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4 | 台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无 |
3 | 生物安全柜 | 1 | 台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无 |
4 | 立式灭菌器 | 1 | 台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无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款项支付 | 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成交)金额的5%,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 各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大写) (小写)¥19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大写) (小写)¥1900000.00 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1.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且要有审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扫描件或影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专用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如有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详见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如有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小写)¥35000.00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 帐 号:147951527391 注: (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供应商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 10.1查询地址: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2查询截止时间: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 10.3查询内容: “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注: (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8.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 9.技术方案描述(格式自拟); 10.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给予6%的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给予6%的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 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无 |
12 | 标前答疑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制造业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 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除采购文件规定的样品展示及现场演示外(如有),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 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证明材料。 2.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 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4.1纳税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等证明材料; 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文件 5.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5.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 5.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
6 | 特定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特定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的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7.1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 7.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8.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 8.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9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9.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9.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10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 | 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 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 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 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 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 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 |
7 | 商务资信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1.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8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9 | 技术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 |
一、商务部分(20分) | 20分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提供近3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医疗设备类销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合同案例要求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15分 |
2.企业信誉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3分 |
3.服务承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要求,每超出6个月得1分,最高2分。 | 2分 |
二、技术部分(50分) | 50分 |
1.技术性能 对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采购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相对比较,优秀得11-15分(不含11分),良好得7-11分(不含7分),一般得3-7分(不含3分),差得3-0分。 | 15分 |
2.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从性能参数、产品选型、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比较,优秀得10-7分(不含7分),良好得7-4分(不含4分),一般得4-2分(不含2分),差得2-0分。 | 10分 |
3.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从产品技术标准、产品材质等方面进行比较,优秀得10-7分(不含7分),良好得7-4分(不含4分),一般得4-2分(不含2分),差得2-0分。 | 10分 |
4.产品易用、易维护 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产品操作等方面进行比较,优秀得3-5分(不含3分),良好得1-3分(不含1分),一般得0-1分。 | 5分 |
5.售后服务 从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保障、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技术团队、培训方案等方面进行比较,。优秀10-7分(不含7分),一般7-3分(不含3分),较差3-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三、价格分(30分) | 30分 |
价格分值为30分,响应报价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终报价。 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4.供应商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 30分 |
序号 | 品牌 | 规格型号/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含税)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
2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7 | …… | |||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 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号 | ||
磋商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大额支付行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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