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荟港尊邸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290010001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宁艳阳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睿研创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漾180380026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荟港尊邸物业管理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标段信息1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荟港尊邸物业管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303290010001 |
工程类型: | 物业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荟港尊邸(港铁天颂)小区业主大会 | 经办人: | 宁艳阳 |
办公电话: | 13760306116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760306116 | 电子邮箱: | 13760306116@139.com |
通讯地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睿研创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余漾 |
办公电话: | 18038002648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023032900100101Y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荟港尊邸物业管理 |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3-31 09: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4-14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与和平西路交汇处 | ||
招标部分估价: | 1100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本次招标内容: | 龙华区荟港尊邸物业管理服务有关一切服务内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企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3年及以上单个建筑面积30万平米或30万平米以上含住宅物业的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且在投标人企业有近一年中不间断社保证明以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 ||
业绩要求: | 在国内具有2个建筑面积30万平米或以上含住宅物业在管合同(不含城中村、原农村城市社区等);同时还须具备2个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签署的在管住宅物业合同业绩; | ||
其他: |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非法挪用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须向招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的十五日内须向招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未提供或超期的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法律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须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 (1)投标申请人近二年内被深圳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重大处罚、侵占或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二年内(即至少从2020年1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市级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及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二年已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或其他存在重大司法风险。 (4)投标人曾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欺骗、隐瞒事实等行为的。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提交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挂靠投标、关联投标等,不允许整体转包分包,同时投标人承诺未来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应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有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并提供购买社保的记录,但经业委会同意外包的部分除外。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验);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资料以及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承诺无以下情形出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 (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被深圳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未及时交存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年1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市级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已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或其他存在重大司法风险。 (4)投标人曾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欺骗、隐瞒事实等行为的。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提交保存; 5、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相关费用、专家评审费、法律服务费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所有承诺书。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在国内具有2个建筑面积30万平米或以上含住宅物业在管合同(不含城中村、原农村城市社区等);同时还须具备2个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签署的在管住宅物业合同业绩;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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