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皮革城2024年度改扩建及零星维修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宁皮革城2024年度改扩建及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皮革城2024年度改扩建及零星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人为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本部下属单位所实施的工程类项目的设计服务(不包含海宁皮革城全域生态系统重塑项目),且单项工程设计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标准收费金额小于100万元。
2.年度服务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体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6日上午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7楼171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20楼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73-87212255 电话:15205837842(移动固话)(海宁市府网597842)
传 真: / 传 真:0573-87211987
2024年 1 月 29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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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皮革城2024年度改扩建及零星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人为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本部下属单位所实施的工程类项目的设计服务(不包含海宁皮革城全域生态系统重塑项目),且单项工程设计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标准收费金额小于100万元。
2.年度服务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体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6日上午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7楼171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20楼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73-87212255 电话:15205837842(移动固话)(海宁市府网597842)
传 真: / 传 真:0573-87211987
2024年 1 月 29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 | 进浙设计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5 | 信用中国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淮。 |
6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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