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路”二期微信小程序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3-04】)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需采购“金路”微信小程序软件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服务,以及包含开发完成后软件云服务器租用费与短信年使用费。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总预估采购金额21.3万元。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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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路”微信小程序软件开发、云服务器租用与短信年使用费 |
1 |
套 |
≤213000 |
≤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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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总计:贰拾壹万叁仟元整(213000元) |
(二)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租用云服务器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软件开发周期不超过3个月。自软件验收通过之日起,成交供应商负责1年内软件BUG修正和软件完善工作。
(四)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采购方式及原因
本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谈判为主要采购方式,邀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参与谈判,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九条:涉及国家或邮政企业相关保密内容不宜公开的,或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四)款情形的,或集团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总部采购预算低于100万元、各省分机构与集团直属各单位低于30万元的项目,可以不予公示。其他情形的,都应采前公示)
该项目供应商报名采取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报名;评审以线下评审为主,线上同步补录的方式进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如下:
一、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可以使用公开招标之外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可以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由于本项目所需软件是在金华市分公司原有的“金路”小程序上做升级扩充、功能叠加。因此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接到采购人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包含个体户)。
(四)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地点:购买单一来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非公司帐户资料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联系人:李女士0579-82360578。
(三)询价文件费每套售价:按200元人民币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保证金:按2000元缴纳。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0579-82360578
邮箱:326239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