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工0572-60259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本招标项目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下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配套资金和自筹。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1日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太湖街道、洪桥镇及图影管委会范围,实施路线包括X202长洪线(一级公路)、X248洪图线(一级公路)、X247滨湖大道(二级公路)、X236中道路(二级公路)、X203杨小线(三级公路)5条县道及部分农村公路,进行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内容包括路面、路基病害处理、桥头跳车整治、桥梁维修加固、沿线交安设施完善、排水及景观、亮化设施提升、路域环境整治等。本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设计费估算约29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
(1)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
(2)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整治和维修加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可研报告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3)负责组织相关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批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对应可研或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批复为止。
(1)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签订设计合同协议书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相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方案设计:在签订设计合同协议书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在完成方案设计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编制;
(4)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0 天内,对以上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工可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概算文件,最终文本纸质各十份,电子版各一份(图纸采用 PDF 格式,文字报告采用 WORD 格式)。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浙江) ”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7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 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或发生与工程建设 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东路199号
联系人: 张科长          联系电话:0572-6265191
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2-6025960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改或扩建工程或大中修提升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①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准予许可)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准予许可)时间为准。
2、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准予许可)、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准予许可)、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5、若同一个项目同时满足上述资格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
6、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负责人
 
1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条(新、改或扩建工程或大中修提升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任务;
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绿化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后续服务负责人
1
后续服务人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绿化、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除外)担任。

 
注:1、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准予许可)扫描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若有)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分项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指 2023 年 6月~8 月) 中任何 1个月的社保证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长兴段)沿线农村共富示范路提升工程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招标公告.pdf
3628729-74123-661-招标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