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省公安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标段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安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已由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配送地点:青海省公安厅八一路食堂、城南培训基地食堂、文化街办公区食堂、森林警察总队食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招标范围:青海省公安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408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05日0:00时至2024年11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93196
8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0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青海省公安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安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已由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配送地点:青海省公安厅八一路食堂、城南培训基地食堂、文化街办公区食堂、森林警察总队食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招标范围:青海省公安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408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05日0:00时至2024年11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9319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城东区八一中路50号 |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党先生 |
电 话:0971-8293196 | 电 话:0971-618433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1月0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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