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4 12:54信息来源: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高油酸花生加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2]1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名县金滩镇娘娘庙村北。(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550平方米,主要建设5座高油酸花生加工厂房。(3)工期:9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度(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2021年6月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4 08:30:00 至 2022-06-29 08: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