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心城区水上夜游演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8 05: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湖州中心城区水上夜游演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308-330502-14-01-758061(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湖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市湖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中心城区水上夜游演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概算约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300万元,建设规模:一期工程位于湖州市龙溪港区域(项王码头至潘家廊),改造河道长度约2Km。主要包括龙溪港水上夜游演艺点位建设:围绕项王码头至潘家廊片区打造水上夜游演艺点位,包括桥立面光影、投影、水帘、雾森、喷泉、演艺装置、演艺控制等系统建设。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两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2.2.1工程总承包:湖州中心城区水上夜游演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游船外观设计、游船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策划、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2.2.2项目运营:项目整体运营维护,项目运营维护期5年。运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游船、码头及配套设施、演艺灯光装置等所有设施、设备整体运营、维护及演艺制作(含策划及动画),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范围包含照明工程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范围包含照明工程设计)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3承担运营工作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即由一家符合3.1.1条资质的单位、一家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和一家符合3.1.3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3必须以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黒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月9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湖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路501号10楼1030室
联 系 人:李凯 滕空逸
电 话:0572-2530207
招标代理机构: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联 系 人:徐杰 汪飞
电 话:0572-2708071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9.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