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人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hw-2023-12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超南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无人机项目
(招标编号:XHTC-HW-2023-12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无人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原三级或以上);
备注:①该项资质证书在审查、续审通过待发证期间必须提交发证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认可其通过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如:国家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出具批准通知书或《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意见书》中表格首页与签字页。②该项资质证书延期的,需提供官网延期证明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处理为非密资 料。
g)服务保障承诺:质量和操作问题导致无人机损毁,由承担服务的投标人承担;(需提供承 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h)无人机由投标人自主研制,不接受从第三方购买无人机应标,一经发现,终止合同,并追 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备注:军队单位属于合规单位,无法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如营业执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等)可不提供,需提供属于军队单位的证明材料。
2、独立性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采 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承制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的处罚、3 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b)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 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带查询时间(查询路径:信用 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 料;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如未能在“信用中国”中查询到相关信息,需自行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
c)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d)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报名或联系代理公司采用邮寄方式报名或邮箱(xinhuazhaobiao123@126.com)发送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处,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公告,审核通过后由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凯旋西路 25 号航空大厦智慧酒店 3 楼新华招标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凯旋西路 25 号航空大厦智慧酒店 3 楼新华招标开标一室
七、其他
受某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无人机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要
1.1 项目名称:无人机项目
1.2 招标编号:XHTC-HW-2023-1218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数量、最高投标限价
需求数量:无人机及任务装置 8 套,含正常飞行服务保障,入围 2 家单位,各承制 4 套,分 阶段实施。
最高投标限价:单套无人机及任务装置限价 60 万元(含正常飞行保障),待飞单天保障费限 价 4000 元。
1.5 供货周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的 2 个月内,具备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服务保障能力,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技术服务,直到无人机消耗完毕。
1.6 质量标准及要求
满足技术协议书及质量保证协议中相关规定要求。
质保期限:产品寿命周期。
产品验收标准:评审生效后的无人机项目技术协议。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基本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原三级或以上);
备注:①该项资质证书在审查、续审通过待发证期间必须提交发证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认可其通过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如:国家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出具批准通知书或《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意见书》中表格首页与签字页。②该项资质证书延期的,需提供官网延期证明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处理为非密资 料。
g)服务保障承诺:质量和操作问题导致无人机损毁,由承担服务的投标人承担;(需提供承 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h)无人机由投标人自主研制,不接受从第三方购买无人机应标,一经发现,终止合同,并追 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备注:军队单位属于合规单位,无法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如营业执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等)可不提供,需提供属于军队单位的证明材料。
2.2、独立性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采 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承制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的处罚、3 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b)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 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带查询时间(查询路径:信用 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 料;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如未能在“信用中国”中查询到相关信息,需自行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
c)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d)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报名或联系代理公司采用邮寄方式报名或邮箱
(xinhuazhaobiao123@126.com)发送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处,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公告,审核通过后由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a)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原三级或以上);
备注:①该项资质证书在审查、续审通过待发证期间必须提交发证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认可其通过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如:国家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出具批准通知书或《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意见书》中表格首页与签字页。②该项资质证书延期的,需提供官网延期证明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处理为非密资 料。
e)服务保障承诺:质量和操作问题导致飞机损毁,由承担服务的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f)无人机由投标人自主研制,不接受从第三方购买无人机应标,一经发现,终止合同,并追 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g)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 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带查询时间(查询路径:信用 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 料;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如未能在“信用中国”中查询到相关信息,需自行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
(注:涉密资料严禁网络传输,请自行处理。如有变更延期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 一并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 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 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 判定为准。)
3.4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交纳标书款公对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账号:76220078801000000854,或联系代理公司选择 其他方式交纳。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 08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凯旋西路 25 号航空大厦智慧酒店 3 楼新华招标开标一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7937232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超南
电话:0371-56282228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 25 号航空大厦•智慧酒店三楼
邮箱:xinhuazhaobiao123@126.com
7、监督部门
某单位纪检审计部受理反映本项目的信访举报,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 有关问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79372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 25 号航空大厦•智慧酒店三楼
联 系 人: 赵超南
电 话: 0371-56282228
电子邮件: xinhuazhaobiao123@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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