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接触网用回流线、避雷线、供电线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CCCCECRL400PT002I... |
项目名称: 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接触网用回流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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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接触网用回流线、避雷线、供电线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接触网用回流线、避雷线、供电线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英文缩写CHEC,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接触网用回流线、避雷线、供电线(招标编号:CCCC/ECRL-400-PT-002-ITB-1096-1)。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物资供货、工厂试验、出厂检验、供货保险(制造商工厂至港口装船阶段)、包装发货、运输(制造商工厂至港口集港阶段)、交货、备品备件的提供、马来当地相关认证、技术支持、设计联络、现场安装督导、运营单位人员现场理论及实操培训(含提交中文、英文及马来文版本的设备维护手册、培训手册、操作手册)、单系统调试、接口调试、RAMS测试验证、EMC、SQA及BIM的相关内容、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配合、项目各阶段的验收配合、系统移交(设备清单、相关竣工文件整理移交)、试运行保障、试运营保障、开通、竣工验收配合、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维护等。 诚邀市场业绩和商业信誉良好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投标物资铝包钢芯铝绞线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铝包钢芯铝绞线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500吨,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4)同标的内不允许物资设备生产企业及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投标的,只允许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3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物资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在既往中国港湾或相关企业的类似采购中,供应同类或类似产品出现过严重质量或服务问题的; (1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符合要求的。 (13)未按照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的地方未盖章签字。 (14)物资设备生产企业及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不收费。本次招标文件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需满足任意方案投标总价的2%),且不高于40万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之日前电汇完毕并备注招标编号以及包件号,本次汇单电子票据请附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汇至招标人如下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074000591111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营业部 本次汇单或投标保函原件请递交至如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1号院信德京汇中心19层采购部(邮编:100026) 联系人:余信春 联系电话:010-87403926 邮箱:xcyu@chec.bj.cn 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且招标方收到履约保函原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均是无息的。 8.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恶意撤销投标;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担保函;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经允许私自转卖、转包给其它公司;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保证金未退回前除不可抗力外失去履约能力,且无法继续履行承诺的; (5)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本招标文件之规定的行为。 招标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余信春 贾小明 联系电话:010-87403926 邮箱: xcyu@chec.bj.cn、xmjia@cccecrl.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1号院11号楼信德京汇中心19层(100028) 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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