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银川市户用光伏工程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茜雨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银川市户用光伏工程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我方计划将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
(二)设计规模:开发适合安装建设光伏电站的户用屋顶或庭院资源,完成场地筛选、勘察、电站设计、房屋产权方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将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上传资方系统,设计电站施工图纸,完成审核确认等流程,直至电站建设完成、发电并网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三)工期安排:拟安排总工期20个月,计划202455日开工至20251231日完工。
(四)施工范围: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分包内容
本次劳务分包分1个分包单元进行招标,为: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1个分包单元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分包单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集团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或在最新发布的《中铁十局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
(二)资质要求: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三)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的资质、能力、实力、信誉;
(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企业;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二)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发售。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网址www.crecgec.com;按照有关流程操作。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1.供方交易系统响应操作: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进入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劳务频道——采购公告——更多(选工程、劳务)即可看到发布的招标公告->点击相应“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认”。
注:如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认证的,请先完成步骤2和3步骤,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待注册认证完毕后,再进行“响应”操作;请确保开标前注册认证完成,否则无法参加投标环节,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汇入招标服务费:将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服务费(500元/套)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组织单位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服务费+招标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标书款转账凭证、投标申请表(格式自拟)、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437367210@qq.com。
4.经招标组织单位网上确认后,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供方交易系统:供应商响应后,在“投标”中查看标书费用状态变为“已缴纳”后,供应商可在“标书下载”中点击“下载”进行下载。
招标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片区支行
账号:636642146
(备注“银川市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招标服务费;银川市户用光伏电站开发和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
未按照规定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环节。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资格审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三)发售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本。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中铁十局集团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需有最新年度的“年检合格”标记并加盖行政公章红印)。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格式自定。
(五)现场考察地点: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和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及联系方式
递交截止日期为 2024429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街道云鹃北路66弄D1号楼12楼
联系人:杨茜雨
电 话:15056573758
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纸质版(带U盘)开标前邮寄至:上述招标人地址(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于工作日8:30-17:30送达,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若非工作日8:30-17:30送达而导致投标文件丢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且纸质版(带U盘)的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到招标人给定地址的,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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