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GSXZB2021-05)
二、项目名称: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保产业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97370(%) | 宁波阶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C4幢71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保产业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保产业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 详见附件 | 1 | 197370 | 详见附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亮,章建铭,谢中杰,赵砚,冯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费按货物招标收费标准的5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智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80-09152
质疑联系人:林克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09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解放大道669号巨星大厦9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钦、金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269532
质疑联系人:何振轩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2695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附件信息:
报价一览表.pdf报价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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