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0103180005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管晓媛0513-85523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0]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550 | 项目名称 | 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550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启东市、海门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2、工程规模:本工程通汇线线路总长度为30.125km,其中13.62km为现状管道改造,16.505km为新建管道,项目投资约18000万元,工程费用约15000万元。3、合同估算价:工程设计费约558.45万元。4、设计周期:90天(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同步完成施工图出图之前所有前期论证报告;后续服务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5、质量要求:合格。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招标范围: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所有前期、勘察、设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服务内容。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6、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4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0km 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1)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已完成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业主盖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2)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3)若上述业绩材料中的评审要素不全,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合同业主盖章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4)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需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4年6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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