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xhc-2023-011
预算金额5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毅鹏1399331736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倩173521306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XHC-2023-011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23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25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001 GSXHC-2023-011 工程-施工 549522.57(元)

公告内容
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为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什字镇人民政府,现委托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XHC-2023-011
2.项目名称: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什字镇集贸市场。
建设内容:对什字镇原综合市场晴雨棚进行维修,具体内容如下:1.晴雨棚除锈加固320㎡;2.货台标识刷外墙乳胶漆190平米;3.维修更换雨篦子29套、检查井盖30套;5.安装门禁识别系统2套;6.安装监控设备4套;7.拆除并硬化场地657㎡;8.安装人防护栏20m;9.安装公平秤4套;10.维修改造市场内公厕2处,改造DN300混凝土排污管170m;11.埋设DN400混凝土雨水管350m,配套雨篦子30个,混凝土检查井20座,12.安装勾壁式垃圾仓2套;13.拆除破损砖砌货台200m;14.市场内规划摊位标线640㎡;15.货台贴瓷砖150㎡;16.敷设DN250供热管道300米,DN150供热管道260米,DN100供热管道300米,解决市场住户供暖4800㎡。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549522.57 元,项目概算价:55万。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18日,总工期4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25日10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章印)。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能力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0时00分00秒。
2.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本次竞价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25日18时00分00秒。
2.竞价结束后,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3.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需整理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两份(word格式及广联达投标预算)送至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71508140920008880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羚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支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XHC-2023-01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200.00元(捌仟贰佰元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什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毅鹏
联系电话:13993317361
代理机构: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15号(灵台宾馆东楼312室)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17352130601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水印+签章.PDF 附件2:工程量清单签章.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