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南】2024年海南电信琼中分公司主干道路户外大牌广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10-04c-2024-d-a069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18907558598
中标公司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海南电信琼中分公司主干道路户外大牌广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2024年海南电信琼中分公司主干道路户外大牌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0-04C-2024-D-A06949)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三)询价失败情况说明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于2024年04月16日发布询价公告。至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2日09时30分),共有1家供应商(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且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0时00分)前递交了应答文件。
根据询价文件中规定:“唱价及评审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若报名供应商为1家或有效供应商仅剩1家时,拟组织与其定向谈判或重新询价;如无有效供应商或谈判失败时,拟组织重新询价。”。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询价失败,拟组织与唯一供应商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工/邢维能(代理机构),18907558598/1998900052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工,18907676696
异议接收邮箱:hngczb2013@163.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按照2024年海南电信琼中分公司主干道路户外大牌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0-04C-2024-D-A06949)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 服务项 |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拟为海南电信琼中分公司提供海南省琼中黎族自治县营根镇主干道路高大立柱户外大牌广告发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双面大牌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等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 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 |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三)询价失败情况说明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于2024年04月16日发布询价公告。至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2日09时30分),共有1家供应商(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且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0时00分)前递交了应答文件。
根据询价文件中规定:“唱价及评审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若报名供应商为1家或有效供应商仅剩1家时,拟组织与其定向谈判或重新询价;如无有效供应商或谈判失败时,拟组织重新询价。”。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询价失败,拟组织与唯一供应商海南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工/邢维能(代理机构),18907558598/1998900052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工,18907676696
异议接收邮箱:hngczb2013@163.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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