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勘察
方案设计
工程设计
设计概算
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施工图设计
相关配合服务
工程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勘察报告
资料
验收
备案
现场踏勘
测绘
勘探
取样
土工试验室
测试
总图
建筑
钢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绿建
景观
海绵城市设计
室外管线综合
公共区域装修
售楼部
样板房
地下室电梯厅
一层电梯厅
标准层电梯厅
基坑支护
边坡支护
夜景灯光工程
外墙门窗
幕墙
栏杆
公司LOGO
雨披
标识标牌
地下室划线
交通标识系统
智能化
信报箱
金额
1277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3501220102100141001
预算金额
127763万元
招标公司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袁瑰闳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邱媛媛0591-87560550
标书截止时间
2021/12/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1/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220102100141001 的
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1]A1202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连江县青龙路与青塘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工程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68.45亩,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20%,绿化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计容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14087㎡,总建筑面积约15286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36100平方米,地上建筑约116761平方米)。其他未详尽的规划技术指标详附件“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277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688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全过程;②工程设计: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设计概算、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2.6.2. 内容:
工程勘察应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规定和发包人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建、景观(包含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管线综合、示范区装修(包含售楼部及样板房)、公共区域装修(包含地下室电梯厅及门厅、一层电梯厅及门厅、标准层电梯厅及过道等)、岩土(含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等)、夜景灯光工程、外墙门窗、幕墙及栏杆、钢结构(包括公司LOGO、雨披等)、标识标牌(包含地下室划线及交通标识系统等)、智能化、信报箱等全过程各项设计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2-10-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④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
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15 09:00:00
至
2021-12-21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1-10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 (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40000
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2-01-10 09:3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68800000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221418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
, 邮编:
/
;
电话:
0591-38153301
, 传 真:
/
;
联系人:
袁瑰闳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 邮编:
/
;
电话:
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
, 传 真:
0591-87565955
;
联系人:
邱媛媛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 帐户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402060129600017669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