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15,987.03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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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教育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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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87.03 | 1(件) | ¥115,987.03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8)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9)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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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19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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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9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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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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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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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 115987.03(大写:壹拾壹万伍仟玖佰捌拾柒元零叁分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处理。
1、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DE-2018)、《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5、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8、安全文明施工费:
8.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710.11元(大写:伍仟柒佰壹拾元壹角壹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9、本工程人工价格参照2024年第8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城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8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黔江区及主城区材料信息价格执行,并结合当时市场价格综合考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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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一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如上级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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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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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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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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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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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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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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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春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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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8968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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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黔江区太极乡中心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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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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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89680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