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内容:负责集镇日常保洁。含集镇门店前后保洁、背街小巷卫生、绿化带清理、垃圾桶清洁及其它集镇公共场所的保洁,负责集镇日常洒水降尘、垃圾桶垃圾箱清洗、路面清洗,负责将集镇固定垃圾箱及部门单位垃圾箱的清运。
承包范围:流沙河集镇辖区内。东起民生路(G234流沙河大桥交界处,老街流沙河绿桥交界处),南至楚江河北岸沿线(含河堤内),西抵荷林社区钦家段集镇交界处(含宁静医院至金色阳光幼儿园沿线),北至镇政府原址所辖范围内的房前屋后全境、宁乡七中、流沙河中小、卫生院旧址沿线、工贸大市场沿线。(注:包括背街小巷、渠道水沟、绿化带及其他公共区域的陈年垃圾清理)。不含商业步行街内(以金街外围环路为界)及各部门单位内辖区。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范围内的作业服务费。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合同总额为壹佰零肆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1040460)费用构成为:保洁员工资、保险、工具器械费、洒水车运行费用、集镇垃圾收集清运费、税费等。
本合同采用总额费用包干形式承包。
服务期限:按照成交通知书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从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下一年重新招标。
采取按年承包的形式承包。本合同自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共计壹年。
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225000元,按季度向乙方支付。
余下的承包金额,在合同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2.1拟配备人员标准不低于:常住管理员1人,固定保洁员20人,垃圾清运员1人,洒水车驾驶员1人,垃圾压缩站管理人员1人,流动服务人员3人,共计27人。
5.2.2每天上午8:00前必须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零散垃圾收集完毕,统一送至固定的垃圾箱内。固定垃圾箱及时清运,垃圾箱必须有序摆放,并且干净整洁,不能溢出垃圾。
5.2.3每天必须确保上午、下午各两次以上洒水作业,每月必须对集镇所有街道清洗一次,确保无尘土飞扬的现象。
5.2.4每月必须对集镇牛皮癣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
5.2.5根据国家卫生镇创建要求,日常保洁员必须保证上岗时间不小于12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日- 10月1日:
上午6:00至12:00 下午13点30至19:30;
10月2日-次年 4月30日:
上午6:30至12:00 下午13:00至19:30。
5.2.6所承包的范围内必须来回保洁,确保门前屋后及背街小巷无成堆垃圾、明显零散垃圾。
5.2.7乙方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戴公司工牌。
5.2.8乙方为保证清扫质量,需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则和操作方法,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5.2.9集镇垃圾桶、垃圾箱、清运车必须密闭,并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露天焚烧垃圾、垃圾爆满的现象。
5.2.10其他临时性工作包括节假日活动、上级领导及团体的参观、调研、检查或重大活动等。发生临时性任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信息并提出具体要求。特大活动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需加大的工作量,其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3.1甲方制定详细的考核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向乙方建议清退不合格保洁员。
5.3.2日常考核机制,甲方安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每月向乙方进行考核。每月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考核,施行100分制倒扣分制,(每分500元,计提50000元作为考核金额),凡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落实,所考核的金额在每个季度的付款中扣除。
5.3.3日常考核细则见《2024年流沙河集镇环卫考核计分明细表》。
6.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保洁服务范围。
(2)对乙方保洁质量有权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质量标准。未及时按照标准达到效果的,按次扣除费用。
(3)制定详细的考核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有权清退不合格保洁员。
(4)按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5)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系劳务承包,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争议、事故等,概由乙方处理和承担,甲方原则上不承担任何责任。
6.2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戴公司工牌。
(2)乙方为保证清扫质量,需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则和操作方法,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3)乙方在作业中应该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调度和督查、考核。
(5)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包括人工费、工具费、集镇内垃圾清运费、洒水车运行费、保险费及税费等。
7.4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5在正常环境或合理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经过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改善的(口头轻微的改善需马上完成)甲方有权按照保洁的有关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的服务费。
7.6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就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须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此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赔偿。
11.1为了提高保洁服务质量,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工作范围内及服务标准,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11.2如遇市政府政策规定有重大调整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11.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如下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由甲方同意后便可解除合同,乙方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期间乙方宣告破产解散:
(2)乙方因被收购、合并、重组或资产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