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0-A-0583)中标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ygp-2020-a-0583
预算金额60.26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2-88391127
中标公司远大低碳技术(天津)有限公司20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A-0583)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YGP-2020-A-0583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远大低碳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 | 6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货物 |
第1包 |
名称: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晓阳,李兆晖,刘广军,陈敬海,宋连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901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地址:大港学府路930号
联系方式:022-6330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2-883911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更正-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PYGP-2020-A-0583(10.22最终版).pdf
更正-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PYGP-2020-A-0583(10.22最终版).pdf
其他附件文件:
分项表.pdf
分项表.pdf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www.ccgp-tianjin.gov.cn/viewer.do?id=226007642&ver=2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7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20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7
说 明 :
1.本 招 标 文 件 除 封 面 及 目 录 外 共 80 页 ,请 投 标 人 在 领 取 文 件 时 自 行 核
对 ,如 发 现 缺 页 、错 装 等 情 况 ,请 于 购 买 招 标 文 件后 24 小 时 内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以 便 及 时 更 正 , 否 则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
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P-2020-A-0583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包括:空调水泵 2 台、冷却水泵 2 台、卫生热水泵 2 台、
低阻力过滤器 3 套、低阻力止回集箱 3 套、空调水泵智能系统 1 套、冷却水泵智能系统 1 套、冷却风机智
能系统 1 套、软水系统 1 套、冷却塔填料 1 套等及以上产品采购的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
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602,626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贰仟陆佰贰拾陆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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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
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3.提供 2020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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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0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
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
http://tjgp.czds.tj.gov.cn/gys_login.jsp)。
(2)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
形式支付;
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
中标明:“PYGP-2020-A-0583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
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info@tjpygp.com。
(3)邮件主题为:PYGP-2020-A-0583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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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定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00 于天津市检察官学院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老师、022-63305016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因无法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查勘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
说明;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
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
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环节为非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斟酌参与与否。但因缺席踏勘,导致对本项目信息
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09:30-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10:00。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四)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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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小帅
(二)联系电话:022-88391127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二)采购人地址:大港学府路 930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330501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 邮政编码:300200
2. 电子邮箱:info@tjpygp.com
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4.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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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咨询 招投标部 022-88391127
(2) 财务往来咨询 财 务 部 022-88391128
(3) 质疑受理 技 术 部 022-883911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1.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3. 银行帐号:698198982
十二、质疑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
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
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 系 人:郭老师
2.联系地址:大港学府路 930 号
3.联系方式:022-63305016
(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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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培训费、接口费、安
装调试费、软件升级维护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并分别单列。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
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
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交货期或费用索赔。
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二)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天津市检察官学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交货范围:除主体设备外,还须包括提供生产厂家的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
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设备使用所必需的备
品备件,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中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产品的合
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中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中标人
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
的责任。
(三)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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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期:提供所投硬件产品 2 年质保,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软件产品 2 年的免费升级服务。
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 小时技术响应,72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中标人须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需提供:(1)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2)
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3)主要零
配件价格清单,并承诺在采购人使用期间,更换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清单内价格。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5.中标人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设备正常使用,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质量和功能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中若发现虚
假应标的行为将予以无效中标处理并保留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检验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
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8.安装调试完毕的成品保护由中标人负责。货物未移交采购人之前,中标人负责对现场的成品以及设
备、材料、工器具等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中标人自费予以修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中
标人应当对承包范围以外的专业设备、设施等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合保护。
9.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对采购人原有管道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付并承担相应
责任。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五)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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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60%,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1 年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
额的 1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2,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
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PYGP-2020-A-0583
保证金);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递交至: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能到帐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保函等相关
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开标前领取,开标时须准备
好收据原件备验。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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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 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④ 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
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
材料,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1.泵组验收:外观及保温完整,泵组排污阀及排污管完整。走条垫实、地脚螺栓紧固,泵组与主机管
道及附件支架合理连接,支架应有效承重。
2.空调管和冷却管布置、管径合理,管架牢固、美观、无振动。焊缝美观不漏,最高点、局部高点设
排气阀、最低点设泄水阀。阀门开关状态及开关灵活性、可靠性,阀门与法兰安装严密,不渗漏。管路保
温严密、美观,防潮隔冷性能好。
3.变频柜设计无安全隐患,机房地面喷涂美观。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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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
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
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
(四)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
箱合格率为 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
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合同设备经过按时、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
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
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投标人所投及交付货物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
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实施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与培
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故障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七)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产品,须提供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的产品,须提供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产品在有效
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若本项目所涉及与其他系统的对接业务,采购人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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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对接工作需其他系统开发商对其他系统进行的开发及其费用不属于
本项目采购范围。
(十三)若本项目涉及对采购人原有系统的修改或升级业务,采购人免费开放原有系统的接口协议、
源代码、数据结构等与修改或升级相关的所有资料。如需原系统开发商配合修改或升级工作,采购人负责
协调。
(十四)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30 分) 分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1 价格 30 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34 分) 分值
投标人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
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 2 分,最高得 10 分。
1 供应商业绩 10 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清单、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
(1)投标人具备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国设备维修安
装企业资质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能力
2 公章的 1 分。 2 分
评价
(2)投标人具备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 1 分。
3 环境标志产 所投产品为 1 项的,且所投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1 分
12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品 的:1 分。
响应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1 分。
其他:0 分。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投产品为 1 项的,且所投产品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非强制采购产品:1 分。
非强制采购 所投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节能标志产品价值权重×1 分。
4 1 分
节能产品 其他:0 分。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完全符合项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要求无偏离的,得 20 分,技术参数每有 1
技术参数评
5 项负偏离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重大偏离的,每条扣 1 分,最低得 0 分。 20 分
价
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偏离项。
第三部分 主观分(36 分) 分值
结合本项目需求,对项目的理解进行阐述,提供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实
施方案应包括总体概述、设备配送、人员配备等内容。
对项目的意义理解深刻,阐述全面;实施方案叙述详细全面,不漏项,具
有针对性、可行性强,流程规范标准:10 分;
1 实施方案 10 分
未对项目的理解进行阐述;但实施方案叙述详细全面,基本不漏项,有针
对性,流程规范标准:7 分;
未对项目的理解进行阐述,实施方案叙述不全面,漏项多,无针对性,流
程不规范:5 分;其他: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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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含进度计划、安装方法、安全保障措施、相关部署图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方案的各个实施环节描述详细、完善(配有相关
部署图),且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合理性建议:10
分;
安装调试方
2 方案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实施环节描述简略(配有相关 10 分
案评价
部署图),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7 分;
方案只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无特点或执行环节上有漏缺,但不
影响本项目的实施,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5
分;其他:0 分。
投标人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标准等方面对培训方案进行说明和描
述:
培训方案与 培训内容十分丰富全面,培训时间非常合理、培训标准要求非常高:6 分;
3 6 分
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比较丰富全面,培训时间比较合理、培训标准要求较高:4 分;
培训内容不够丰富全面,培训时间不够合理、培训标准要求一般:2 分;
其他:0 分;
投标人具备完备的服务体系,培训方案及计划合理,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
程度、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优于采购人要求:5 分;
投标人具备完备的服务系统,培训方案及计划较合理,售后服务要求的响
售后服务承
4 应程度、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3 分; 5 分
诺评价
投标人具备服务体系,培训方案及计划不够合理,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
度、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或有漏项:1 分;
未提供:0 分。
5 故障管理及 故障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响应时间及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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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应急处理方 时,处理方式应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备品备件充足:5 分;
案 故障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响应时间不
够及时, 备品备件不足:3 分;
故障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不全,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不充分,响应时间
不及时,无备品备件:1 分;其他:0 分。
合计 100 分
第四部分 扣分条款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2 分,最多减 10 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五、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机房存在以下问题:
1、泵组老化锈蚀严重,承压低,已达使用寿命。
2、电器控制系统严重老化 ,电控柜无散热系统,可能引起跳闸,严重时将引发电气火灾。
4、泵组选型保守,浪费机房空间和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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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5、机房管路系统设计不合理,管道阻力增大。
6、过滤器效率极低,每年需清洗多次,严重耗费人力、物力。
7、冷却塔主体结构老化、锈蚀严重,易坍塌。
8、冷却塔填料已远超使用寿命,易脱落,不仅严重影响使用效果,更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是换输配系统,更换冷却塔填料并维修冷却塔,同时对原机房进行优化改造。
(二)技术需求:
1、空调机房内采用空调水泵、冷却水泵、卫生热水泵更节能的高效水泵。水泵运动部件采用特殊材
质,耐磨、寿命长,高于国家标准电气设计, 要求减少配电 50%以上。介质温度 0-95℃,防护等级 IP44。
2、采用具有与主机电控系统联动下的自动变频节能功能的智能输配系统,包括:空调水泵,冷却水
泵,卫生热水泵,冷却塔,主机联动变频控制柜。要求能与主机联动,实现一键开关机、防止结晶、自动
熔晶、自动融冰、三级保护、空调水和冷却水缺水自动保护等程序控制。
3、采用更节能的低阻力过滤器、低阻力止集箱。其中要求:匹配各台水泵管径大小,低阻力过滤器
滤网面积大于 Y 型过滤器 20 倍以上,压力损失小于 10KPA,低阻力止回集箱防止水流反冲、水锤噪声和单
泵运行倒流问题。
4、如因水泵选型原因,影响主机空调运行效率或楼内空调效果,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
5、采用定制知名品牌冷却塔填料,满足夏季高效散热需求。
6、需要拆除机房原水泵、电控柜及旧水系统管道。拆除完毕后优化机房水系统管道,安装新水泵及
电气控制柜。
(三)货物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双泵同时运行满足空调主机运行额定流量。因故单泵运行时流
1 ▲空调水泵 量超过 1.3 倍电机不过流。 台 2
2.比现有输配系统减少配电 50%以上。与空调主机管道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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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管径不小于 DN200。输送介质温度 0-95℃。流量<300m3/h,
扬程<50m,功率<45kW。防护等级 IP44。
1.双泵同时运行满足空调主机运行额定流量。
2.空调主机运用分析软件恰当切换单、双泵运行。变频加双泵切
换,因故单泵运行时流量超过 1.3 倍电机不过流。需与空调主机
2 冷却水泵 台 2
管径匹配不小于 DN250。
3.节能方面:比现有输配系统减少配电 50%以上。流量<
400m3/h,扬程<40m,功率<55kW。
1.双泵同时运行满足空调主机运行额定流量。因故单泵运行时流
量超过 1.3 倍电机不过流。
2.与空调主机联动控制,配合空调主“一键开关机”功能。与空
3 卫生热水泵 台 2
调主机管道匹配不小于 DN65。比现有输配系统减少配电 50%
以上。输送介质温度 0-95℃。流量<100m3/h,扬程<30m,
功率<10kW。
要求大桶体和多折弯滤网设计,滤网面积是 Y 型过滤器的 20 倍
4 低阻力过滤器 以上,压力损失小于 3KPA。匹配冷却水泵、空调水泵和卫生热 套 3
水泵各水泵管径,达到降低系统运行阻力,降低水泵耗电目的。
要求大桶体结构,进出水口与筒体连接用大圆弧过渡连接,阻力
低阻力止回集
5 小、流量稳定。匹配冷却水泵、空调水泵和卫生热水泵各水泵管 套 3
箱
径。
要求具有在与主机电控系统联动下的自动启停运行能力和节能
空调水泵智能
6 功能的智能输配系统。与空调主机联动控制,配合空调水泵“一 套 1
系统
键开关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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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用可自动联动控制的智能输配系统,使冷却水泵随时响应空调
主机负荷变化信号控制和水温变化自动调节技术手段。空调主机
冷却水泵智能
7 运用分析软件恰当切换单、双泵运行。变频加双泵切换。与空调 套 1
系统
主机联动控制实现实时接收主机变频信号做即时频率响应,配合
空调主机“一键开关机”和“自动融晶”功能。
冷却风机智能 配用可自动联动控制的智能输配系统,使冷却塔随时响应空调主
8 套 1
系统 机负荷变化信号控制和水温变化自动调节技术手段。
1.要求利用离子交换原理,去除钙镁等离子,软化水质,防止结
垢。并要求自动控制使软化,反洗,吸盐,慢洗,快洗,盐箱注
9 软水系统 套 1
水等全过程实现自动化。
2.出水硬度≤1.5mgCaCO3/L
10 冷却塔填料 配装新型冷却塔填料,提高散热效率降低综合能源消耗 套 1
11 无缝钢管 250mm*6mm 米 35
12 无缝钢管 200mm*6mm 米 30
13 无缝钢管 100mm*4mm 米 18
14 镀性钢管 50mm*3.5mm 米 8
15 软接头 250mm 个 2
16 软接头 200mm 个 2
17 软接头 150mm 个 8
18 软接头 100mm 个 2
19 软接头 80mm 个 4
20 涡轮蝶阀 200mm 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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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21 涡轮蝶阀 150mm 个 4
22 涡轮蝶阀 125mm 个 4
23 涡轮蝶阀 100mm 个 2
24 排污阀门 50mm 个 6
25 分集水器 600mm*2800mm 套 1
26 铜芯电力电缆 YJV3*95mm2+2*50mm2 米 38
27 铜芯电力电缆 YJV3*16mm2+2*10mm2 米 26
28 铜芯电力电缆 YJV3*25mm2+1*10mm2 米 10
29 铜芯电力电缆 YJV4*16mm2 米 10
30 控制电缆 BVR4*1.0mm2 米 100
31 钢制槽式桥架 400*200mm 米 15
32 钢制槽式桥架 200*100mm 米 6
33 钢制槽式桥架 100*75mm 米 30
注:标“▲”项为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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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
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检察官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
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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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
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
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
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
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作为联合体
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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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
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
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
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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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
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
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
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
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中标服务费用
6.1 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须交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
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电汇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待到账后可凭汇款凭证、中标通知书送达回执盖章件领
取中标通知书及代理费发票。
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 3000 元
20-100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1000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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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以上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2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1000-500)万元×0.8%=4 万元
(2000-1000)万元×0.5%=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5=14.9 万元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
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
8. 询问与质疑
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
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
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
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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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
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8.4 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
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 号)的要求
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
本”),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5 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
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
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
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8.6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22-88391127。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
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8.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
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8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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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
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
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招标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
标处理。
10.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
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2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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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已报名的投标
人,并以邮件的形式将《更正公告回执》发至已报名投标人邮箱。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
填写《更正公告回执》,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
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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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4 关于货物类项目货物品牌与规格型号的要求:
当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时,唯一一家有效投标人的产生办法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
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3.5 关于更正公告回执的要求:
1)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发布在原招标信息公告的网站平台。
2)更正公告发布后,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接到通知
后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更正公告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同资格性检查文件一并递交。当天未递交《更
正公告回执》的,按其视同默认更正公告内容处理。
3)《更正公告回执》模板参照下文: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 的更正公告第 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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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
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
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
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
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
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 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
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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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
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
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
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
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
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4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8.5 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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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
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
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
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
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
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具体包封
详见本须知第 22.1),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正式授权的投
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1.4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 word 或 Wps 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1.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
文件的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
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正本或副本。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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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
文件 1 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部密封在一起。《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 如单独密封的开
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
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为两个包。
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递交日期: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不准启封
包封方法参考下图: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
包封内容: 包封内容:
开标一览表 1 份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电子文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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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
人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并在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
间)不准启封的字样(详见 22.1 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
22.3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本 22 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
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4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标记要求且包封不存在破损情况的、保证投标文件的不外露均视为密
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要求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递交后至开标前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
痕迹进行核查、确认。
22.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2.6 每个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
恕不退还。
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
止时间。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1 条和第 22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
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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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5.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6.开标、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
会议。
26.2 开标程序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参加开标仪式,并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应携带身份
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
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
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转入评标阶段。
26.3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
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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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
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
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8.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组织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协助其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
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阶段。
资格审查内容:
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
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8.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28.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
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
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主动递交的材料。
28.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
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及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或服务要求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
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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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
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
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8)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投标的或投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
28.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
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
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7 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增加价格。投标人若不接受此价格,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28.8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
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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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非联合体投标人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1 (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扣除 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价格×6%
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 的价格折扣)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3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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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
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说明情况。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
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评标
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
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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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
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
准。
(6)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
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7)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决定因素。
(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相关规定,
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
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
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人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
的要求确认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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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中标通知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 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 根据财库便函〔2019〕154 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问题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违
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
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8. 合同分包
38.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38.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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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盖章)
中标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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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
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组成
1.分项报价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其他相关承诺;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
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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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质量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
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发票。
五、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
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 %的违约金,但违
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 5%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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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1.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
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
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买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
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
力的证明。由于该车型属于特殊定制车型,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十、保密责任
1.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乙方原因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用户信息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因用户信息存在瑕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
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
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
决,可向 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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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留存 份,乙方留存 份,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
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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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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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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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1 正 4 副,须单独成册,并按照投标须知第 22.1 条要求
进行密封)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电话: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投标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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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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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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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
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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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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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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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投标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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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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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及内容也可自拟)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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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
参加贵司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
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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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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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投标书
致: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及交货期为:
货物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
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
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
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
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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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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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货物名称 品牌/制造商 投标总价 交货期 备注
1
2
…
大写:
合计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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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开标分项一览表
附件 9-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货物 规格 采购 计量
项号 品牌 制造商 产地 商品属性 单价 总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大写:
合计
小写:
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
填写。
2. 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62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附件 9-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费用名称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其他
10 合计
注:本表中“合计总价”一栏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合计”一致。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_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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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交货要求
(三)......
(四)......
(五)......
(六)......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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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条款序号 采购项名称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
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
明材料、或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盖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
无技术支撑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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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
用户单 项目 用户联系人 项目起 合同
序号 实施地点 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位名称 内容 及联系方式 止时间 金额
扫描件所在页码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
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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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售后服务承诺及内容
附件 13-1
(关键系统/部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位于 (制造商地址)的 (制造商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
(货物名称)的制造商,在此授权 (投标人名称、地址)就编号为 的项目
用我厂制造的货物递交投标文件,与你方进行后续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参加本次采购而提供的货物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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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2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制造商(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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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69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附件 14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1
2
3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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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 拟任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业年限 备注
书 务
1
2
3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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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监狱
监狱企业、 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残疾人福利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性单位扶持
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监狱企业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残疾人福利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性单位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
(非强制节
能产品)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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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金额
编号
环境标志产
品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 “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现行的《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请提供《品目清单》
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
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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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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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单位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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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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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制造商(单位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77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附件 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开票信息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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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附件 19(该表格仅供中标人在履约后使用)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PYGP-2020-A-0583-01)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大写): 元整
投标人: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用
户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部门盖章: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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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PYGP-2020-A-0583 公开招标
附件 20(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持该表(经签章)至我司,换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送达回执单
文件制作单位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中央空调及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PYGP-2020-A-0583
中标人
(加盖公章)
签收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地点
代理机构派发人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0
天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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