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螺湖经济合作社螺湖村文化站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金额
379.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js23dl001
预算金额379.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筑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螺湖村文化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七、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申请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通过,并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S23DL001
项目名称:螺湖村文化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88448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9.88448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1.招标工程现场施工条件
1.1 施工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中标人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见总平面图,坐标水准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1.2 中标人按照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水电负荷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场地边缘选择合适的施工用水、用电驳接点,并进行接驳,接驳点由中标人自行选择,接驳报装及施工场地内外接驳工程(含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施工用水表、电表、其它接驳工程材料及安装等)。施工场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由中标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要求中标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表、电表,并承担实际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
1.3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排水设施由中标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并维护,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所需费用。
上述1.2、1.3条产生的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人中标价包干范围内,由中标人负责交纳,结算时不再调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在内,若中标人报价中漏报,该项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中,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2.1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2使用材料的要求
2.2.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中标人须确保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严格按先试后用原则,并应提供招标人和监理方副本各一份。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2.2.2  本工程中,如果有由招标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中标人收到图纸后,即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需要及时做出由招标人供货材料的供应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定;
2.2.3  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及招标人认可,符合工程要求,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2.2.4  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按照《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府〔2019〕54号)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如因审批和建设时序发生矛盾,中标人可向监理和招标人提出顺延工期。
2.2.5  工程中所使用的砼预制构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厂家方可进场使用。
3.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
3.1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螺湖村文化站建设项目,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对土建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3.2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按其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其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其包干价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
3.2.1  施工期间人工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除外)、材料(水泥、钢筋、商品砼、沥青砼、混凝土管、石材、中砂、碎石除外)价格以及机械台班价格上涨;
3.2.2  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水泥、钢筋、商品砼、沥青砼、混凝土管、石材、中砂、碎石市场价格波动范围在招标人确定预算相应材料价格±5%(含±5%)的范围内;
3.2.3中标人所报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但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勘察、设计单位及投标人开工前不能预料到的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的变化,经招标人、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认可后可以调整的除外;
3.2.4  措施项目费中可能包括的内容,各投标人必须全面考虑,若中标人报价中漏报,该项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中,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2.5  其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了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工程措施和费用。
4. 工期要求和规定
4.1本工程工期暂定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4.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确保安全生产、质量、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并经监理方批准,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本工程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4.3若因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三天起,每日按中标价0.2‰支付违约金。在施工期间,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当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施工进度慢时,招标人对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招标人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原中标人工期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并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中标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5. 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3%。
本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中标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内,招标人发现已完工的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缺陷责任期满后,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到期应返还中标人的质量保证金。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根据审核的结算价按实结算。投标报价要求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及环保要求6个100%工作、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车辆出入费用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价按业主审定的3798844.82元,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固定费率金额,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不得下浮)。
4响应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投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响应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合价的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5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本工程具体付款办法如下:
6.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
6.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且经双方验收合格,根据验收的实际工程量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支付至审核结算总价的97%;
6.3工程验收合格日算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剩余3%的质保金。
6.4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均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计算。
7报价要求
7.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7.2报价人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3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未见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七、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申请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通过,并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申请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通过,并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街道菊花一路8号真维斯大厦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城区水口街道三联村螺湖小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螺湖经济合作社     
地址:惠城区水口街道三联村螺湖小组        
联系方式:余先生13502235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筑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大坤金洲广场2栋1单元2601            
联系方式:肖先生13502235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135022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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