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青浦云湖数据中心非集采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9.36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b0100-2024-1668
预算金额199.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灵昳021-6363142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青浦云湖数据中心非集采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青浦云湖数据中心非集采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4-1668)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于2024年5月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1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朗达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   1993694.01元人民币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订单下达后7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第一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证书名称及编号   不涉及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沈兴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   1801118.46元人民币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订单下达后12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第二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证书名称及编号   不涉及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   1926249.47元人民币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订单下达后1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第三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证书名称及编号   不涉及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1. 潮源线缆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2. 浙江嘉泽电缆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3.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5. 河南省浩翔电器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6. 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被否决。
7. 珠海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提供营业执照被否决。
 公示期: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7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   徐灵昳 
 联系方式:   021-52373546 
 异议联系人:   陈伟 
 联系方式:   021-636314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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