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库房项目(第1标段)
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库房项目
第1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Y2023-G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库房项目已由明水县水务局以明水字【2023】102号文件关于《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库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水县繁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荣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明水县。
2.2建设规模: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155.66平方米;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库房137.46平方米;及围墙大门、铺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第1标段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办公室155.66平方米;明水县爱国水库站-库房137.46平方米;及围墙大门、铺装。;招标控制价:1125850.45元。
2.4计划工期:1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注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查询区间超过3年即可)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00时00至2023年6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本标段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明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范春梅
电 话:0455-6230205
招标人:明水县繁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兰喜祥
电 话:0455-62302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谭女士
电 话:18697022066
邮 箱:ryzb2021202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