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庭审公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11-21","clickTimes":0,"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庭审公开项目(第二次)
\n成交结果公告
\n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20406号
\n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庭审公开项目(第二次)
\n三、成交信息:
\n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n成交金额:叁拾陆万贰仟元整(¥362000.00元)
\n四、主要标的信息:
\n\n \n \n \n \n \n \n \n \n\n 服务类 \n |
\n 名称: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庭审公开项目(第二次) \n服务范围:庭审直播服务、云上法庭服务(单终端(含远程开庭))、云上法庭服务(四终端(含远程开庭))、调解技术服务等。(详见附件) \n服务要求:为法院提供直播监控、故障通知、远程故障解决等多重远程服务保障,保障院方日常直播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现场售后服务,以解决重大故障问题或保障重大案件的直播等。(详见附件) \n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后另签合同,最多可签三年。 \n服务标准:协助无缝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服务功能、“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案件、调解员名册、调解员相关信息需要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步更新。”的服务功能等。(详见附件) \n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武松、卢义柱、付绪盛
\n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n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n八、其他补充事宜:
\n(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联系电话:18156407771。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30。
\n(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n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n(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n(3)被质疑人名称;
\n(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n(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n(6)必要的法律依据;
\n(7)提起质疑的日期。
\n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n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n(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n(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n(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n(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n(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n(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n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n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n联系方式:18156407771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141 号红叶大厦 2102B室
\n联系方式:0564-3382728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李工
\n电 ;话:0564-3382728
\n十、附件
\n1、采购文件
\n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成交结果公告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FS34150320220406号-1-重1]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庭审公开项目
裕安区人民法院在互联…采购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