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2091550733754
预算金额44.8万元
招标公司汨罗市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李昔艳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家林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中标联系人吴南飞18975136161
公告正文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62022091550733754)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2091550733754
项目联系人:李昔艳
项目联系电话:13575047368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681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汨罗市
报价起止时间:2022-09-15 16:21-2022-09-20 16:2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汨罗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汨罗市汨新路23号汨罗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昔艳 -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430681006394418c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2001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总成交金额:44.8(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 448000.0 |
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报价明细 |
1 |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 - | - | 1件 | 448000.00 | 448000.00 | 需求响应:按照要求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论证报告编制等工作 采购需求:外业调查、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论证报告编制等 报价明细: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竞价文件.pdf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竞价文件.pdf |
五、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时间 | 原始报价 | 惠政策扣除后报价 | 审核理由 | 响应需求审核结论 | 优惠政策附件 |
1 |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 2022-09-20 15:44:57 | 408800.0 | 408800.0 | 1.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初步方案 | 不符合 | - |
2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2022-09-19 10:57:56 | 448000.0 | 448000.0 | 符合 | - | |
3 | 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 | 2022-09-19 14:52:20 | 480000.0 | 451200.0 | 符合 | - |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hunan.zcygov.cn
项目编号:62022091550733754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泪罗片区)范围与功能
区调整论证报告
竞价文件
竞价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43号
联系电话:15367312016门
10111100253
2022年9月
目录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报价一览表
三、服务方案
四、主要参加人员
五、我院近年来相关项目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咨信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附件2:主要参与人员职称证书
附件3:我院近年来主要相关项目证明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您源月中心
供应商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 法定代表人 | 周学武 |
组织机构代码 | 12180000444885225H911100452 | 12180000444885225H911100452 | 12180000444885225H911100452 | 12180000444885225H911100452 | 邮政编码 | 410014 |
员工总人数 | 200 | |||||
注册号码 | 12100000444885225H | 12100000444885225H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 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发证日期 | 2018年10月18日 | 2018年10月18日 |
营业范围(主营) | 营业范围(主营) | 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林业规划编制、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 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林业规划编制、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 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林业规划编制、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 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林业规划编制、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 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林业规划编制、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
营业范围(兼营) | 营业范围(兼营) | 林业项目工程承包、相关科技开发 | 林业项目工程承包、相关科技开发 | 林业项目工程承包、相关科技开发 | 林业项目工程承包、相关科技开发 | 林业项目工程承包、相关科技开发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农行长沙玉竹路支行18050801040002966 | 农行长沙玉竹路支行18050801040002966 | 农行长沙玉竹路支行18050801040002966 | 农行长沙玉竹路支行18050801040002966 | 农行长沙玉竹路支行18050801040002966 | |
税务登记机关 | 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 | 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 | 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 | 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 | 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 甲A级 |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 2023年12月31日 | |
工程咨询单位咨信证书 | 甲级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2025年1月20日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IS09001 | 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1月14日 |
营业
执照
或法
人证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泪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 政府采购编号 | 62022091550733754 |
报价 | 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人民币整小写:448000元人民币整 | ||
成果完成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 |
备注 |
供应商:国家林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日期:2022年-9月15日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297500 | 因开展工作所需技术人员(包括外部高级专家,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人工费用 |
2 | 办公费 | 15000 | 日常办公用品; |
3 | 印刷费 | 10000 | 成果印刷 |
4 | 邮电费 | 500 | 发生的通话及快递 |
5 | 差旅费 | 65000 | 外业所需费用 |
6 | 会议费 | 20000 | 评审会议所需费用 |
7 | 专家评审费 | 10000 | 参加会议的专家费 |
8 | 交通费 | 30000 | 项目进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 |
合计 | 合计 | 448000 |
三、服务方案
(一)项目名称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二)项目范围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
(三)工作任务
按时保质地完成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与审批。
(四)工作目标
项目研究论证依据充分,结论科学合理;
项目成果可操作性强。
(五)主要工作内容
➢收集、整理和分析现有资料;
➢总结、消化和吸收有关法律法规、领导讲话,深入研究行业发展动向;
➢开展实地现场考察、调查;
➢编制报告;
(六)工作组织和进度安排
(1)工作组织
➢国家林草局中南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项目领导小组;
➢国家林草局中南院成立专门项目组,配套齐全并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自始至终完
成项目设计工作;
➢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项目专题调查;
➢工作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由协调组织(建议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与国家林草局中南院项目组协调工作。
(2)国家林草局中南院项目组相关技术专业
项目组由恢复生态学、植物、动物、水生生物、水环境工程、水文、土壤、风景园
林、城市规划、给排水和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大部分具有中、高级职称,
有多年规划设计经验。
(3)进度安排
——工作总时间:50天。
——前期准备工作阶段(5天)
①重点工作内容:工作技术方案制定、资料收集及仪器设备准备。
②工作地点:长沙市。
——外业调查及规划设计大纲编制工作阶段(10天)
➢外业前座谈会(依据需要进行)
要求参加的单位有汨罗县人民政府及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林业、水利、环
保、旅游、电力、电讯、农业、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各部门首先提供所需的相关资
料(详见资料清单),并从各自部门角度针对保护区建设提交书面的建设性建议和设想。
➢现场踏查,资料收集。
①重点工作内容:现场调查、座谈、资料收集、现场分析与研究。
②工作组织方式:国家林草局中南院项目组+甲方。
③工作地点:保护区区域及周边。
➢专项调查
①重点工作内容:项目区及其周边的动植物、景观、社会经济等专项调查。
②工作组织方式:国家林草局中南院项目组+甲方。
③工作地点:保护区区域及周边。
➢编制大纲
①重点工作内容:专项调查、分析、整理,编制报告原则方案。
②工作组织方式:国家林草局中南院项目组+甲方+技术咨询专家。
③技术咨询:由中南院项目组向技术咨询专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④工作地点:保护区所在地与长沙市。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阶段(20天)
➢编制征求意见稿
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林草局的相关规定,结合业主、当地政府、专家及各方面
的建议、意见,编制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制作电子汇报材料。
工作组织方式:中南院项目组+技术咨询专家。
工作地点:长沙市。
➢评审前征求意见会(依据需要进行)
要求参加的单位有汨罗县人民政府及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林业、水利、环
保、旅游、电力、电讯、农业、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
审议,并针对各部门实际提交书面完善方案及措施。
——编制评审稿及组织专家评审工作阶段(10天)
➢编制评审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审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告专家送评审稿,及评
审电子报告等资料。
➢专家评审会(第三次会议建议地点:长沙市)
专家评审会由林业厅负责组织。
——编制和印刷正式文本(专家评审后5天完成)
①重点工作内容:根据专家评审会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文本,印刷正式成果和制作
光盘。
②工作地点:长沙市。
③提交正式上报国家林草局的成果材料。包括成果材料10套,电子版1套。
(七)保障措施
➢专业技术保障:由国家林草局中南院聘请国内相关知名专家成立专家技术咨询
组,经常性地向专家进行技术咨询。
➢质量保证:严格按甲A级设计院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的保证机制
和体系从事项目设计工作。
➢时间保障: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严格按工作时间表完成各阶段工作。
(八)服务质量承诺
我院将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规范,遵循“保护优先、科学恢
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尊重业主意愿的条件下,组织我院相关专业
的工程技术人员,并适当聘请相关专家,联合组成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涉及专业有规
划设计、恢复生态学、植物、动物、环境工程、水文、土壤、风景园林等专业技术人员。
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区专业调查,编制报告等。项目管理严格执行IS9001-2008标
准,按时提交规范合格的正式成果。
1、组织方案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以主管全院生产技术的副院长的贺东北同志负总责,确定李朝
阳同志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由国家林草局中南院石漠化处承担,配备多年从事规划设计
的相关专家和技术骨干,优质高效地完成规划设计任务。管理机构关系详见下图。
(1)人员组织和人力资源保障
①项目执行阶段我院组织选派6名有丰富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经验和较高专业技术
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该项目。
②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2)项目分工和人员组成
①领导和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贺东北(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成员:杨帆(副总工、教授级高工)
舒勇(处长、教授级高工)
②项目负责人:李朝阳
③项目组成员:罗为检、曹虹、宁辉、陆鹏飞。
2、技术措施
按项目设计需要,配备相关专业的一流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项目设计,确保设计成果
体现我院的水平。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汨罗片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严格按湖南省林草
局关于保护区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成果质量。
3、管理措施
(1)质量控制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IS9001-2008标准,由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质量,抓好每道工
序、环节的工作质量,将质量的高低及用户评价与每一个项目组成员的收入与年终考评
直接挂钩,保证项目的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
(2)规划设计进度
按照业主与我院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各阶段任务的时间安排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材料。
(九)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09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588号令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588号令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588号令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588号令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588号令修订)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1年)
(2)部门规章、规划和文件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2001)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
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
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超民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指定张三利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业务联系。
2.工作协调。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
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提交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
义和解释如下:
1.无
2.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无方式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无
2无
3无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6月月5日
2020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月15日
2020年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10
(4)汨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服务采购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泪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服务采购
泊罗市林业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
20年8月26日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有效期限:22年8月日至202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泊罗市林业局
住所地:湖南省泊罗市泊新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周灿文
项目联系人:欧进平
联系方式13762762068
通讯地址:湖南省泊罗市泪新路23号
传真:0730-5222723
电话:0730-5222723
563255539@qq.com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43号
法定代表人:彭长清
项目联系人:吴南飞
联系方式18975136161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43号
话:0731—85679811传真:
电0731—85679811传真:0731-85582003
电子信箱:188745098@qq.com
甲方委托乙方就泊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保护空缺分析及整合优化预案编制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
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泪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保护空缺分析及整合优化预案编制
2咨询要求: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根据甲方提供的依
据性文件和可靠性基础材料,乙方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泪罗市自然保护
地评估论证、保护空缺分析及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
3咨询方式:乙方成立项目团队,对泪罗市自然保护地进行资料收集和外业调
查、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整合优化的编制:同时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评估、
保护空缺分析,最终完成全市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
司
(1)编制评估论证报告:在泊罗市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湖
南省的政策要求及《湖南省自然保护地评估技术规范》,对泪罗市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
属性和生态价值、边界区划、主要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保护管理现状等方面进行科
学评估,形成各自然保护地的评估论证结果和《泪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在泪罗
市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分析和汇总全市各自然保护地具体评估数据和矢量
数据,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要求及《湖南省自然保护地评估技术规范》,对泊罗市
自然保护地的自然属性和生态价值、边界区划、主要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保护管理
现状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形成《泪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
(2)保护空缺分析:泊罗市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较多,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本
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各市州需要在本级范围内填补相应的保护空缺地,以保证保护面积
不减少。因此该项工作需要对接各保护地,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要求及《湖南省自
然保护地评估技术规范》,分析全市范围内的天然林、公益林、生态红线等数据,综合
考虑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矛盾因素找出保护空缺地,形成泪罗市
保护空缺分析。
(3)整合优化预案:在泪罗市各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然
保护地评估论证和保护空缺分析评估,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要求及《湖南省自然保
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针对各自然保护地的交叉重叠、相邻相连、主要矛盾及历史
遗留问题、边界和功能区划合理性等问题进行整合优化,明确整合优化后各自然保护
地的类型、级别,并对范围和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征集各有关单位意见,做到应保尽
保和空间布局合理,形成《泊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在泪罗市自然保护地整
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分析和汇总各项整合数据和方案,结合保护空缺分析,按照国
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要求及《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针对各自然保护地
的交叉重叠、相邻相连、主要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边界和功能区划合理性等问题进
行整合优化,明确整合优化后各自然保护地的类型、级别,并对范围和功能区划进行
调整,征集各有关单位意见,做到应保尽保和空间布局合理,形成《泪罗市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预案》。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按政策要求时间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泊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报告》
《泊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提交后根据岳阳市、湖南省和国家林草局各级意见修改完善,并及时提交。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泪罗市4个自然保护地评估数据、整合数据与整合优化预案:泪罗市4个自然保护
地相关批复文件、总体规划功能区划图、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国土三调数据、1:
10000地形图(坐标系为CGCS2000);全市范围内的天然林、公益林、生态红线及国土
三调等数据。
2.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在乙方外业期间协助调查及提供技术资料。
3其他
(1)甲方负责各县(市、区)林业局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2)甲方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调查工作等。
(3)甲方应该对乙方在工作期间提出需由甲方明确的事项,给予及时答复。
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项目开展的整个过程。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壹佰叁拾陆万元整(¥1360,000.00)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捌拾壹万陆
仟元(¥816,00)人民币。
(2)整合优化预案通过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伍拾肆万肆
仟元(¥544,000)人民币。
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单位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玉竹路支行
账号:18050801040002966
税号:12100000444885225H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43号,邮编:410014
电话:0731-85679718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确保所有成果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所有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和接触本项目成果人员。
3保密期限:按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甲方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范围或增加编制内容。
2.乙方因甲方原因在资料收集和成果评审等方面造成工作时间顺延的。
3研究与开发经费不能按时到位。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
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泊罗市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泊罗市自
然保护地评估论证报告》《泪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预案》及相关附件,数量以实际需要
为准。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要求、《湖南省自然保护
地评估技术规范》及《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以通过湖南
省林业主管部门验收为标准。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以通过湖南省林业主管部门验收的方式对成果
进行验收。具体由湖南省林业局组织,乙方协助。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湖南省林业局的具体安排。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应当按项目合同总经费的5%向乙方支付速
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应当按项目合同总经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
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
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
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欧进平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指定吴南飞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业务联系。
2.工作协调。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
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
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泊罗市林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0年8月26日
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入:(签名)
23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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