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每天派出车辆及时拖运中转站垃圾,并由中标人负责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处置费以实际托运车数结算,运输车辆必须为标准化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载重量在13吨以上,压缩后的生活垃圾每车装4砣,每车上限单价为2450元/车。采购费用预计198万元(99万元/年,服务期二年,合同一签两年)
二、相关标准:
垃圾外运后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处理措施和途径。
三、技术规格:
1、采用不低于18m3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提供不低于18m3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图片及车厢尺寸)。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供合理的调配,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点清运。如果有增加或遇紧急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
2、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签两年。服务地点:浏阳市永和镇
五、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控制无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的清运车数乘以合同单价按实结算,按实际清运车数(数量以采购人审核的为准)予以计费,当月核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在响应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按采购人要求每天派出车辆及时拖运中转站垃圾,并由中标人负责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处置费以实际托运车数结算,运输车辆必须为标准化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载重量在13吨以上,压缩后的生活垃圾每车装4砣,每车上限单价为2450元/车。采购费用预计198万元(99万元/年,服务期二年,合同一签两年)
二、相关标准:
垃圾外运后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处理措施和途径。
三、技术规格:
1、采用不低于18m3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提供不低于18m3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图片及车厢尺寸)。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供合理的调配,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点清运。如果有增加或遇紧急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
2、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签两年。服务地点:浏阳市永和镇
五、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控制无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的清运车数乘以合同单价按实结算,按实际清运车数(数量以采购人审核的为准)予以计费,当月核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在响应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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