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Yjy(jf)20221204
1、张家港市锦丰镇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洪桥村;
(2)工程规模:建筑装饰面积约为906.5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包括装饰、安装、智能化、空调。招标金额为76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4月21日,工期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同工程规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 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选派1名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两专业,可选派1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1名建造师); (2)联合体时,①如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时,可选派1名建造师(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两专业),否则各选派1名建造师,成员单位需选派1名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选派1名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成员单位各选派1名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如成员单位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则选派1名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即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已担任单个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及以上在建工程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园(镇)工程的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9)根据《关于2022年张家港市建筑企业资质专项清理全面普查情况的通报》张住建工【2022】19号文,投标人资质核查不达标且未整改合格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0)江苏省外施工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正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22年 12 月 29日至2023年 1月5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双休日除外)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申请书、授权委托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书面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资料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01 月11日下午13时 30分 00秒。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15室。
(3)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和受理。
10、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联系人:聂恩峰 电话:13358039838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
联系人:徐嘉鸣 电话:1803612810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