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 18: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已由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蓬江发改资〔2020〕24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03-48-01-01270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2.2、本次EPCO招标控制价为177471.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157134万元(含建筑工程费138435.63 万元、安装工程费3379.90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5318.47万元 ),工程详细勘察费(含岩土勘察费、测量费、物探费、管网摸查及检测费) 4145.10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1539.08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4653.63万元;2.3、本次招标建设规模5个行政区域内50多条支干流水环境治理,包括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防洪排涝与引调水工程、重点片区排水提质增效工程、碧道建设与城市景观提升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2.4、计划工期:建设期限36个月,运营维护期限暂定36个月;2.5、招标范围:本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等内容(EPCO);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招标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a、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施工主负责方)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8亿元的市政排水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PPP或EPC或EPCO)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注: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质证书,且建造师必须持有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1、详细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施工图设计资质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具备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c.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和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d.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和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须以运营方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最多为6家,联合体中只允许有一家运营单位。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约定分工。如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单位为2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市政施工图设计和水利施工图设计的各自负责单位。如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2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市政施工和水利施工的各自负责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施工主负责方)。。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3.7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5月29日 17时00分 至 2020年06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7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上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以下要求:1.投标人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连续盈利能力。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2.运营业绩:本项目要求的运营业绩: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合同终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以后,且运营期限不得少于3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的市政排水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PPP或EPCO)运营业绩不少于 1个。注:市政排水项目指单项合同内容中包含污水处理设施或截污管网的项目;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包含以下任意三项:①河道(江、湖)疏浚(清淤)工程;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③水生态工程(水生态修复/治理/维护工程);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⑤治岸/治滩工程;⑥截污管网工程;⑦水系建设/改造。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上述第3.5点修改如下: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但本项目水利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除外)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明石博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于小姐 |
电话: | 0750-2648914 | 电话: | 15201283327 |
2020年05月29日 |
(二期)EPCO资格后审5.29.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说明扫描.jpg
查看图纸:
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