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由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狮南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沙浦农业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建设规模为121.91亩。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修筑、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水泵设备安装等。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注:以上工程的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工程变更、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40,259.87元。
招标内容: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940,259.87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45,436.60元 。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企业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11月
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11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出具)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支票、汇票、本票开出日期不早于开标前5天,保函的有效期从开出日起不少于120日历天。)
6.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
1)支票、汇票、本票的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3)账号:0000 0658 7577 52070
(备注:切勿将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形式转到上述账户)
(2)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等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8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及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om/)发布。
9 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2023年5月17日
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由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狮南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沙浦农业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建设规模为121.91亩。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修筑、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水泵设备安装等。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注:以上工程的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工程变更、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40,259.87元。
招标内容:狮南村耕地恢复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940,259.87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45,436.60元 。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企业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11月
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11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出具)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支票、汇票、本票开出日期不早于开标前5天,保函的有效期从开出日起不少于120日历天。)
6.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
1)支票、汇票、本票的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3)账号:0000 0658 7577 52070
(备注:切勿将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形式转到上述账户)
(2)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等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8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及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om/)发布。
9 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南村狮南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人:谢工 |
电话:0757-886662045 | 电话:0757-82258808 |
传 真:/ | 传真:0757-821326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daili@163.com |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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