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6.4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jy2024-sg049
预算金额166.45万元
招标联系人芦宏亮0433-84190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艳0433-8316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Y2024-SG04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6.4563万元,招标人为长白山森工集 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 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汪清县天桥岭镇 联系人:芦宏亮 电 话:0433-84190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地 址: 联系人: 焦艳、李平 电 话: 0433-831652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 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 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4-SG049; 2.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天桥岭分局生态体验路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6.4563万元; 5.最高限价:166.4563万元; 6.采购需求:
序 号标的名称标段 划分建设地 点采购范围工程质量要求
1东北虎豹国家公 园天桥岭分局生 态体验路线建设 项目1采购人 指定地 点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排 水边沟工程、电气设备安 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 单)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 )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年度(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 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 供应商邮箱;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 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一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 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 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 图;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 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 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9 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 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 定的信箱。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联系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0433-2758882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及专票或普票,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15000元(人民币 )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汪清县天桥岭镇 联系人:芦宏亮 联系方式:0433-8419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艳、李平 电 话:0433-8316525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9 O 委托期限: O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 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