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8-16】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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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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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8-16 | 2023-09-13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3-08-21 | 2023-09-13 |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备案证明2303-430000-04-05-914661,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6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湘潭县天易示范区云龙路与贵竹路交汇处,南临云龙路,西临贵竹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包括国网湖南湘潭湘潭县供电公司办公用房、档案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其中:生产综合用房地上主楼6层,裙房2层,局部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23.80m,最大跨度18.00m;传达室地上1层,建筑高度3.75m,总建筑面积8000㎡,其中:生产综合用房7965.60㎡,传达室34.40 ㎡。
1.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21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其中:总包服务义务履行,自开工之日起至交付使用后缺陷期满)。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
1.4.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总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报批报建(含规划报建)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含工艺空调设计配合)、强电、装饰装修、智能化(含三网接入设计配合)、网络通信及门窗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不得低于一星级)、消防、节能、海绵城市等的专项设计;抗震支架、地面及地下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电梯、空调、光伏发电、机动车充电桩等系统设计及设备参数选取;配合各审查方、检查方、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对设计成果的检查、审查并予以反馈;配合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解决等。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设计成果需取得发包人确认同意并通过图审。
1.4.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施工勘察、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室内外抹灰、装饰装修、屋面、幕墙、外墙装饰、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及消防单位工程的施工。配合电梯、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含视频监控、综合布线)等分部工程的施工,配合园林景观、室外综合管线等子分部工程的施工,确保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 2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设计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09:00。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建设工程造价站,电话:0731-57880315。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8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31-853335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69号天一康园南区综合楼
联 系 人:魏先生、周先生
电 话:19186966972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