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联化公司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综合评估法)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台账废水监控站房烟气(NOX)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系统氧含量压力湿度工控机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监控视频房防爆空调稳压电源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储存单元日常保养运维维护校准校验校验记录报告故障维修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零部件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氮氧化物温度控制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监测仪流量计分析废液监控平台危废仓库一般固废录像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废气CEMS废水COD\氨氮其他设备数采仪UPS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仪器配件运维服务在线设备污染源监控设施手工监测废水自动在线监控废气自动在线监控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云台交换机网络线路设施设备整机维修系统现场例行检查压缩气运维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备自动监控系统巡检转化废气监控站房标液及时维护烟气在线监控仪器耗材清单在线监控站房站房内粉刷装修线路布设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运维方案锅炉净烟气监控站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联化公司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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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公司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nmlh-zh-mly-20230214-01
需求方: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14日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2
第二章比选须知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7
一、总则3
二、比选文件3-17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3-17
四、比选报价要求3-17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3-17
六、评审3-17
七、确定成交3-17
八、授予合同3-17
第三章项目要求7
第四章比选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22
一、比选步骤22
二、评审标准23
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一章比选公告
联化公司就“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采平台http://zb.hbyihua.cn/invitelist.aspxhttps://re.1688.com下载。
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00分
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4时30分。
4、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到联化公司综合楼204招标办公室或按时间要求发送到需求方指定邮箱yhlhzbzx@163.com。逾期送达或发送比选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形式响应的供应商,邮件名称:联化公司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如未命名电子邮件名称造成遗漏或未查看响应文件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比选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比选时间:2023年2月21日14时30分
6、比选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党员活动室。不需到现场进行比选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马丽英15648790747
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0477-31095280477-3109529
8、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886830815171780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第二章比选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不满足此表要求的响应无效。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
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
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
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比选保证金
6.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
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
(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
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必须设置有效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有效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书面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否则需求方有权不予受理和不承担任何责任。
9、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选排名第一的为拟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
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
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三章项目要求
一、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及报价要求
运维期限: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
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乙方开具运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增值税率及票制:运维费6%,配件13%增值税一票制。
三、技术要求
(一)运维内容
1、锅炉净烟气监控站房
(1)SBF1100上海北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套:
APNA-370/R19NBHG1烟气(NOX)连续在线监测系统一台;
APSA-370/9SCGY6F0烟气(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一台;
SBF800/SKG00157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系统一台;
以及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各一台。
(2)W5100HB-Ⅲ型/ZHBB201155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2、1号转化废气监控站房
(1)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等)
(2)W5101HB-Ⅲ型/ZHBB201156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防爆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3、2号转化废气监控站房
(1)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等)
(2)W5101HB-Ⅲ型/ZHBB201156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防爆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4、废水监控站房
(1)PCM300-CODcr/905108106001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2)PCM300-NH3N/675105139007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3)JMS4000/MB01000074-201804006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4)PAS-305A水质自动采样器一台;
(5)UNI-20pH水质自动监测仪一台;
(6)SK-H150A05RF4217B3F/HB/KS/G流量计一台;
(7)W5100HB-Ⅲ型/ZHBB201154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8)监控视频一个;
(9)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液)、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10)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11)负责分析废液的处置。
5、监控视频房
(1)视频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控平台: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危废仓库-3、危废仓库-4、危废仓库-外围、一般固废-1等共6个。污水二楼操作室录像机(新):192.168.1.189;密码:admi1234567
(2)视频送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危废仓库-3、危废仓库-4、危废仓库-外围、一般固废-1、西门口球机、东门口球机、废水监控站房内、Camera01(清水箱)、曝气池-2、曝气池-1等共12个。污水二楼操作室录像机(老):lan1:192.168.1.199;lan1:192.168.7.28。密码:a1234567。
(二)运维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
2、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监测数据上传率(获取率)达95%以上。
3、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数据有效率达95%以上。
4、通过环保部门的季度现场检查和日常各项考核工作。
(三)配件采购责任界定
1、运维的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如:废气CEMS、废水COD\氨氮\总氮。以及其他设备,如数采仪、视频、空调、UPS等)零部件单件5000元(含本数)以下,费用由乙方负责,5000元(不含本数)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2、原则上,所有配件由乙方负责供货,做到随时需要随时提供,以确保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正常运行。
3、费用由甲方支付的配件,由乙方申报,由甲方采购部门审价后乙方进行采购及更换,甲方按时归在同期运维费用中单独结算(税率13%)。
4、所有因检修原因、配件采购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起手工检测的,手工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因生产工艺原因导致起手工检测的,手工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运维服务的考核
1、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日常监管处罚及支付运维款的依据。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运维资格,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对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如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2)在环保部暗查或减排核查中存在问题但平台数据未得到证实的。
(3)如出现企业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但上报监测数据未及时反映排污情况的。
2、运维服务标准及考核标准
(1)根据项目运维维护内容,满足当地环保局的相关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017、《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内环办[2009]174号)。
(2)国家和自治区环保系统有关于在线监测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按环保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在线设备季度故障小于等于2次(影响一个小时数据异常为一次)。
(4)乙方对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建立健全污染源监控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巡检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
(5)乙方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监测数据的准确,相关参数及时上报;
(6)每季度配合甲方向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提供设施运行状况报告,报告应当包含设备日常巡检记录、定期校验记录、监测报表、异常情况记录及运维维护情况等内容;
(7)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运维机构应当事先会同排污单位向环境监管部门报告、取得批准。运维机构同时会同排污单位向鄂尔多斯市环保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8)保障7×24小时技术服务和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响应,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需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未按时完成需开启手工监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不能解除故障的设备,在72小时内予以替换;
(9)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10)接受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相关记录、仪器检定证书和设备台帐;
(11)关于运维服务考核及甲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处罚标准:运维频次及质量不达标在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仍未整改的1000元/次;因维护不当造成现场在线设备失效、无法正常运行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12)因乙方运维资质、运维能力、运维效果导致甲方受到环保部门罚款的,由甲方在乙方运维费用中扣除同等金额。
(13)根据有关规定运维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五)其他要求
1、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所需的标准试剂由乙方负责,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所需的标气由乙方负责。
2、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并由乙方启动手工监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3、视频监控系统
(1)乙方负责甲方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云台,摄像机至现场交换机的网络线路、设施设备等部分的日常保养、维护;负责零部件以及线路、整机维修。
(2)视频监控内容存储至少90天。
(3)负责对视频监控设施设备主机及配件进行检查,及时维护确保正常使用。乙方提供每月至少1次系统现场例行检查。
4、乙方应在棋盘井镇有专门的运维人员集中工作地点、能及时提供现有在线监测设备配件、取得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安装调试验收、在市生态环境局在线监控中心设立联络专员。
5、乙方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或者跟具有相应资质实验室的检测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标液质量。
6、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压缩气等费用不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线监控设备必须符合目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已颁布的环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已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变更,导致运维设备的软、硬件升级和更换费用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如新增监测项目由甲方负责)。
8、在线监控设备非正常使用条件下造成设备损坏的费用,不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主要包括如下情况:
(1)人为的外力损坏。
(2)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
(3)失窃被盗造成的设备损失。
(4)异常工况条件引起的设备损坏。
9、甲方在线监控设备移交乙方运维维护之前,设备存在问题的,须由甲方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提供在线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仪器配件清单和仪器耗材清单及现场情况说明。
2、甲方应保证在线监控设备的安全(防盗、防破坏),水、电、压缩气等的正常供应。
3、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在线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说明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明确仪器修复时间,以上情况同时告知乙方。
4、甲方应明确在线监控设备的岗位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书面告知乙方。
5、甲方负责为乙方运维维护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为乙方的运维工作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6、甲方对在线监控设备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时,由环保部门组织进行比对监测,明确责任单位,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运维维护在线监控设备,但不影响甲方承担非自动监控设备维护的原因发生的环境、法律责任。
(七)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安排专人按照自动监控设施维护规范对仪器、设施、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2、每周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巡检、校准校验,填写巡检和校准、校验记录报告,及时更新设备台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连续性。
3、在线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接到甲方设备故障的书面、电话通知后,乙方运维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完成修复;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立即告知甲方,并由乙方方启动手工监测。
4、在线监控设备发生较大故障,乙方需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及时通知甲方。
5、设备经过重大维修,在重新投入运行之前,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测。
6、乙方认为,甲方的在线监控设备确需停运、拆除、部件更换和重新运行,必须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告知甲方。
7、乙方每周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巡查,严格按期限更换系统所需的易损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8、乙方不得违规调整甲方在线监控设备及其测定参数,不得擅自改动检测数据。
9、运维维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在线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反映甲方排污实际情况,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运维服务的核实查证。
11、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作业时,需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作业要求。
(八)其他
1、分析废液必须由乙方交给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2、使用甲方库存配件,从运维费中扣除;
3、环保部门监管的设备:①如甲方停产三个月以内,乙方仍要做好运维,甲方支付运维费;②如甲方停产三个月以上,甲方向环保部门报停三个月以上,从报停之月起,乙方负责实施停用、不做维护,甲方不支付停用期间乙方费用。
四、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方):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运维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在线监控设备进行运维维护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一事达成本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运维内容
(一)锅炉净烟气监控站房
1、SBF1100上海北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套:
APNA-370/R19NBHG1烟气(NOX)连续在线监测系统一台;
APSA-370/9SCGY6F0烟气(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一台;
SBF800/SKG00157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系统一台;
以及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各一台。
2、W5100HB-Ⅲ型/ZHBB201155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二)1号转化废气监控站房
1、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等)
2、W5101HB-Ⅲ型/ZHBB201156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防爆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三)2号转化废气监控站房
1、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烟气流量(速)仪、氧含量、压力、温度、湿度、工控机等)
2、W5101HB-Ⅲ型/ZHBB201156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3、监控视频一个。
4、防爆空调一台。
5、稳压电源一套。
6、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气)、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7、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四)废水监控站房
1、PCM300-CODcr/905108106001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2、PCM300-NH3N/675105139007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3、JMS4000/MB01000074-201804006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一台;
4、PAS-305A水质自动采样器一台;
5、UNI-20pH水质自动监测仪一台;
6、SK-H150A05RF4217B3F/HB/KS/G流量计一台;
7、W5100HB-Ⅲ型/ZHBB201154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一台;
8、监控视频一个;
9、负责以上设备、储存单元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故障维修;负责以上设备系统易耗品(含标液)、备品、备件及零部件的更换。
10、保持站房的卫生、制度张贴上墙、建立完善设备资料及运维台账。
11、负责分析废液的处置。
(五)监控视频房
1、视频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控平台: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危废仓库-3、危废仓库-4、危废仓库-外围、一般固废-1等共6个。污水二楼操作室录像机(新):192.168.1.189;密码:admi1234567
2、视频送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危废仓库-3、危废仓库-4、危废仓库-外围、一般固废-1、西门口球机、东门口球机、废水监控站房内、Camera01(清水箱)、曝气池-2、曝气池-1等共12个。污水二楼操作室录像机(老):lan1:192.168.1.199;lan1:192.168.7.28。密码:a1234567。
二、运维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一)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
(二)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监测数据上传率(获取率)达95%以上。
(三)保证所运维的监控设施数据有效率达95%以上。
(四)通过环保部门的季度现场检查和日常各项考核工作。
三、配件采购责任界定
(一)运维的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如:废气CEMS、废水COD\氨氮\总氮。以及其他设备,如数采仪、视频、空调、UPS等)零部件单件5000元(含本数)以下,费用由乙方负责,5000元(不含本数)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原则上,所有配件由乙方负责供货,做到随时需要随时提供,以确保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正常运行。
(三)费用由甲方支付的配件,由乙方申报,由甲方采购部门审价后乙方采购及时更换,甲方按时归在同期运维费用中单独结算(税率13%)。
(四)所有因检修原因、配件采购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起手工检测的,手工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因生产工艺原因导致起手工检测的,手工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运维服务的考核
(一)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日常监管处罚及支付运维款的依据。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运维资格,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与甲方对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如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2、在环保部暗查或减排核查中存在问题但平台数据未得到证实的。
3、如出现企业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但上报监测数据未及时反映排污情况的。
(二)运维服务标准及考核标准
1、根据项目运维维护内容,满足当地环保局的相关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017、《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内环办[2009]174号)。
2、国家和自治区环保系统有关于在线监测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按环保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在线设备季度故障小于等于2次(影响一个小时数据异常为一次)。
4、乙方对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建立健全污染源监控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巡检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
5、乙方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监测数据的准确,相关参数及时上报;
6、每季度配合甲方向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提供设施运行状况报告,报告应当包含设备日常巡检记录、定期校验记录、监测报表、异常情况记录及运维维护情况等内容;
7、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运维机构应当事先会同排污单位向环境监管部门报告、取得批准。运维机构同时会同排污单位向鄂尔多斯市环保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8、保障7×24小时技术服务和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响应,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需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未按时完成需开启手工监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不能解除故障的设备,在72小时内予以替换;
9、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10、接受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相关记录、仪器检定证书和设备台帐;
11、关于运维服务考核及甲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处罚标准:运维频次及质量不达标在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仍未整改的1000元/次;因维护不当造成现场在线设备失效、无法正常运行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12、因乙方运维资质、运维能力、运维效果导致甲方受到环保部门罚款的,由甲方在乙方运维费用中扣除同等金额。
13、根据有关规定运维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五、其他要求
(一)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所需的标准试剂由乙方负责,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所需的标气由乙方负责。
(二)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并由乙方启动手工监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视频监控系统
1、乙方负责甲方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云台,摄像机至现场交换机的网络线路、设施设备等部分的日常保养、维护;负责零部件以及线路、整机维修。
2、视频监控内容存储至少90天。
3、负责对视频监控设施设备主机及配件进行检查,及时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4、乙方提供每月至少1次系统现场例行检查。
(四)数采仪
若主机损坏,乙方及时更换备用数采仪。原数采仪在1个月内无法修复的,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比对检测。
(六)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压缩气等费用不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必须符合目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已颁布的环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已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变更,导致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软、硬件升级和更换费用不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如新增监测项目)。
(八)烟气在线监控设备非正常使用条件下造成设备损坏的费用,不包含在运维维护费用中,主要包括如下情况:
1、人为的外力损坏。
2、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
3、失窃被盗造成的设备损失。
4、异常工况条件引起的设备损坏。
(九)甲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移交乙方运维维护之前,设备存在问题的,须由甲方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仪器配件清单和仪器耗材清单及现场情况说明。
(二)甲方应保证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安全(防盗、防破坏),水、电、压缩气等的正常供应。
(三)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说明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明确仪器修复时间,以上情况同时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明确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岗位责任人(郭习文15934973481),并将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书面告知乙方。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运维维护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为乙方的运维工作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六)当监测的甲方排放的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发生紧急重大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前7日或改变后3日内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履行变更手续,并及时将以上情况通知乙方。
(七)甲方不得调整、更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及数据,也不得要求乙方调整正常运行的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及测定参数和数据。
(八)甲方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时,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进行比对监测,明确责任单位,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维维护烟气在线监控设备,但不影响甲方承担非自动监控设备维护的原因发生的环境、法律责任。
(十)烟气在线监控设备整机和主要部件损坏,经认定需要更换的,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一)对于未验收备案的烟气在线监控设备,乙方协助甲方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负责完善在线监控站房的规范化建设,包括站房外标识标牌、站房内粉刷装修和线路布设、站房内温度控制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责任义务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安排专人按照自动监控设施维护规范对仪器、设施、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二)每周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巡检、校准校验,填写巡检和校准、校验记录报告,及时更新设备台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连续性。
(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接到甲方设备故障的书面、电话通知后,乙方运维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完成修复;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立即告知甲方,并由乙方方启动手工监测。
(四)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发生较大故障,乙方需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设备经过重大维修,在重新投入运行之前,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测。
(六)若更换在线监控设备,甲方必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申请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认为,甲方的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确需停运、拆除、部件更换和重新运行,必须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告知甲方。
(八)乙方每周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巡查,严格按期限更换系统所需的易损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九)乙方不得违规调整甲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及其测定参数,不得擅自改动检测数据。
(十)运维维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烟气在线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反映甲方排污实际情况,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一)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运维服务的核实查证。
(十二)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作业时,需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作业要求。
八、服务地点和期限
(一)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
九、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总额万元整(小写元)。明细见附件:《2023年度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价格明细表》。
(二)付款
每半年付款一次,乙方向甲方开具半年的运维费及配件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甲方收到发票后内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三)其他
1、分析废液必须由乙方交给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2、使用甲方库存配件,从运维费中扣除;
3、环保部门监管的设备:①如甲方停产三个月以内,乙方仍要做好运维,甲方支付运维费;②如甲方停产三个月以上,甲方向环保部门报停三个月以上,从报停之月起,乙方负责实施停用、不做维护,甲方不支付停用期间乙方费用。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
1、不提供必要的运行条件。
2、由甲方原因造成设施毁损的。
3、其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监控设施无法运行的情形。
4、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时支付运维费用。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解决方案如下:
1、设备发生故障,甲方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故障问题,恢复数据正常传输。超过24小时需进行手工监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违约有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进行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运维款:
(1)乙方工作效果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
(2)乙方工作弄虚作假,被甲方发现并证实。
(3)乙方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经甲方指出后并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乙方违约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5)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监控设施无法运行的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第四章比选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
一、比选步骤
1.初步审查
1.1比选评审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原则上比选评审小组决定是否实质响应只根据其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明显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
1.2实质性响应是指满足比选文件明确的技术参数及需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供应商的澄清
2.1比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比选及最终报价
3.1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3比选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比选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或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最终报价仅为澄清后对价格进行调整,若附带其他技术要求、交货期或付款方式等调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4.详细评审
4.1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比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评审标准”。
4.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比选评审小组成员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3比选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选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
1、初步审查
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原件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和需求方将不予采信。
2、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价格分比重要求:货物类价格分不得低于30分(百分制)、服务类价格分不得低于10分(百分制)、施工类价格分不得低于40分(百分制)。各类业绩、企业实力、证书、专利、原厂证明、售后承诺等商务部分不得高于20分。对于技术简单标准,有行业或国家统一标准,本公司具备有效检验手段的,质量可通过验收有效把关的,应提高价格分权重。
评审基准价: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审基准价。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本项目具体分值权重及评审标准如下:
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比选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及商务文件组成
1、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附件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信用资格证明文件;
行政许可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声明;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适用于标的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
2、报价表;(附件二)
分项报价表;
3、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三)
4、近三年内业绩合同;(附件四)
5、供应商承诺书;(附件五)
6、异议投诉要求;(附件六)
7、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附件七)
二、技术文件组成
7、技术(服务)方案;(附件八)
8、技术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九)
9、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对比选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自身优势、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附件一(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需求方全称):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人授权书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比选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截图证明
需方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无效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参与资格逐条证明
供应商声明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情形)
(需求方全称):
我方(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比选文件要求的我方能生产制造的(标的物名称)的比选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参与的比选项目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比选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供应商名称)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正式授权代表(签章):
职务:职务:
部门:部门:
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二(报价表)
首次响应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最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评估法共两轮报价,每轮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装订几份报价表到比选响应文件中,不填数据,只盖章(或携带公章),现场填写。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说明:1、分项报价总价必须与《报价表》一致;制造商名称列货物类适用。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3、分项报价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不限于以上内容,但必须包含以上内容。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附件三
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