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关于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博鼎上城
9幢3层305号房屋的变卖公告
案号:(2021) 云0114执4252号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日10时至2022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呈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1/10,户名: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博鼎上城9幢3层305号房屋(登记簿编号:DCG201506300512);建筑面积:155.77㎡;用途:商业用房;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总层数及所在层:4/3。 (注:1、物业费、水电欠费不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卖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3、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签收法院出具的过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请原权利人应负担部分税费的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退费范围只限税费方面,维修基金等不在此范围。4、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提醒: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呈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呈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变卖预缴款:1190400.00元;起拍价:1190400.00元;增价幅度 :3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昆明展通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由昆明展通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5087104063(张老师)。
三、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交纳相应的税费,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办证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责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呈贡支行,账号:6232813850007566274)。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云0114执4252号。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15087104063(昆明展通拍卖有限公司张老师)
举报监督电话:0871-674795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石龙路998号呈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