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天津海关防疫物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QZX-2020-25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防疫物资检测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李文怡、武垠、侯刚
联系方式:022-2385803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文怡、武垠、侯刚 022-2385803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KQZX-2020-2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9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11日
总成交金额:161.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第一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越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凤江路1号
成交金额:32.5万元
第二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越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凤江路1号
成交金额:33.5万元
第三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越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凤江路1号
成交金额:37.2万元
第四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越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凤江路1号
成交金额:58.2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2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第一包32.50×1.5%= 0.4875(万元);第二包33.50×1.5%= 0.5025(万元);第三包37.20×1.5%= 0.5580(万元);第四包58.2×1.5%= 0.8730(万元);合计:0.4875+0.5025+0.5580+0.8730=2.4210(万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芳、陈燕、李翔(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为了满足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工作需要,提高防疫物资检测效率。现拟购置一批防疫物资检测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天津海关防疫物资检测设备采购,共分为四包;第一包:口罩颗粒防护效果测试仪1台;第二包:口罩过滤效率测试仪1台;第三包: 口罩过滤效率测试仪1台;第四包:口罩拉力试验机等共15台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前需完成首次计量,由中标人提供。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第一包 成交标的名称:口罩颗粒防护效果测试仪;规格型号:YH-KFH-K;数量:1台;单价:32.5万元
第二包 成交标的名称:过滤效率测试仪;规格型号:YH-KGL-KG;数量:1台;单价:33.5万元
第三包 成交标的名称:口罩过滤效率测试仪;规格型号:YH-KGL-YG;数量:1台;单价:37.2万元
第四包 成交标的名称:口罩拉力试验机等;规格型号:YH-8812WEI等;数量:1项;单价:58.2万元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前需完成首次计量,由中标人提供,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