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灌桐沟集体林地流转 项目 |
项目编号 | MH-LC-2024-002 |
拟流转方式 | 出 租 |
拟流转期限 | 2024年8月1日至2044年7月 31日(以合同为准)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拟流转单价 | 31500元/年(以合同为准) |
交易保证金 | 1000元 |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 座 落 | 两河三队 |
四至边界 | 东:孔令坭林地 南:大沟 西:大沟 北:大沟 | |
流转面积 | 70亩 | |
权属类型 | 集体所有 (洪林证字)2008第153002号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是否存在抵押信息 | 否 |
是否存在查封信息 | 否 |
三、流转方简况
流转方基本情况 | 姓名/名称 | 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511423MF88261788 | |
住所/办公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8组 | |
交易条件 | 标的价格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价款支付方式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
价款支付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
联系方式 | 17360689367 |
四、挂牌
该项目挂牌5个工作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6日9时至2024年7月13日16时。
五、接受意向承租方式
意向承租人可于挂牌时间内:2024年7月6日9时至2024年7月13日16时期间向柳江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或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洪雅分中心(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二段8号1-8或,绿淘电子商务中心1-8),意向承租人经审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意向承租人以转账方式交纳)周六周天只接受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洪雅分中心报名。
挂牌截止时,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的,以不低于拟交易价格摘牌;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于公告挂牌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具体竞价时间以通知为准。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停止挂牌,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村重新开会决议,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时间内阅览咨询公告内容,了解项目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苏老师18030690989,柳江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或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洪雅分中心(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二段8号1-8或,绿淘电子商务中心1-8)现场咨询。
2.意向承租人提交意向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报名工作。
3.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人是指有承租意向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4.若报名成功后意向承租人放弃竞价资格,意向承租人放弃竞得资格、拒绝签领《成交确认书》等情况,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由流转方处理,并将其列入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诚信黑名单。
租金以五年为周期递增10%(以最终合同为主)
6.林地种植以林业部门的规定为准。
7.本次林地出租以押一付一的方式每年按时支付流转费用。流转费用于每年7月31日前汇入柳江镇两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逾期6个月内未支付流转费的按合同价格一半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6个月内未支付流转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流转,流转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柳江镇两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无条件收回集体林地,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公告期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竞价人在竞价标的展示期间自行踏勘,向两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360689367)详细了解标的有关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在2024年7月13日16时前以书面方式向转让人咨询,由转让人负责解释,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出让标的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出让标的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包括林地种植要求、运输道路情况等。
9.甲方出租林地后,乙方要仔细按甲方的要求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甲方保证标的物无任何林权纠纷。合同签订生效后,标的物的一切风险与甲方无关,一切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交纳成交总价的5‰作为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到期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八、交易保证金收取及退回
1、意向方于公告期最后一天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到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
2、未成交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3、成交方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洪雅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