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PTZB-20230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2- 00108
三、项目名称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领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8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三期H7栋01室15号
中标(成交)金额:96.948529(万元)
工程类 |
名称: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向海涛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10977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应松,郭明星,王金刚,唐宇,陈志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2-17
2、评审地点:建始县建始大道璞玉岛9号门面一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文、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服务类相关标准的执行
2、收费金额:0.9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向湖北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建始县北环路
联系方式:0718-3239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璞玉岛9号门面一楼
联系方式:0718-3227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睿卿
电话:1894299199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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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
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4 | 监督管理部门 |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5 | 项目名称 | 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 |
1.1.6 | 项目地点 | 建始县红土中路 |
1.1.7 | 项目内容 | 建始县红土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 120日历天 |
1.3.3 | 付款方式 | 合同中另行约定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 |
1.12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接受 |
1.12 | 所属行业 | 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2.4 | 采购预算价格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
3.4.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5.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其他:中标后提供纸质文件两份(一正一副),中标人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3.5.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装订成一册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第一册,包括/第二册,包括/ | ||
4.1.2 | 投标文件密封 |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本条不适用电子招标)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
7.1.1 | 定标原则 | 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
7.2.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3.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8.1 | 质疑期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甲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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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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