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11栋第六层和第七层四间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336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11栋第六层和第七层四间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莲塘片区-711栋厂房-七层:莲塘片区-711栋厂房-七层 2、莲塘片区-711栋厂房-六层:莲塘片区-711栋厂房-六层 |
面积/数量 | 1、莲塘片区-711栋厂房-七层:86.580平方米 2、莲塘片区-711栋厂房-六层:2223.99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2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0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空调、物业管理、印花税等),其中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231057元; 2.新承租方承租该物业,须与该管理处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书,该物业每月物业管理费、物业本体维修金由承租方直接向该管理处缴纳,该物业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直接到相关部门缴纳; 3.如承租方改变物业用途的,应当符合规划、消防等要求,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有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放弃优先购买权; 5.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 6.按正常条件收取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 7.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停车位; 8.承租方如提出提前退租解约,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交予出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须补偿出租方所支付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9.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若最终新的承租方承租,原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占用该物业致使出租方未在交付期限内交付,此后若出租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清租的,新承租方同意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诉讼或仲裁的判决或裁定被执行完毕之日止,不追究出租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能收回该物业并交付给新承租方的,则新承租方有权在出租方未能回收并交付该物业后15天内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5日内,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 11.该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旧改)或拆迁范围内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且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搬迁并无条件向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装修费、过渡费等)。如承租方未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搬离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该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时,出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改造费用赔偿。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深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16,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该物业产权为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开具租金发票均是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及日常维护管理委托深圳深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2.该招租物业目前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以下用途收费:厂房用途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1.76元计算,物业管理费含管理费、垃圾处理费(按照实际用量收费),该物业本体维修金按建筑面积0.25元/月/㎡计算(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最终以该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处确认为准)。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直接到相关部门缴纳。 3.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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