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港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焊接除尘设备、徐水底盘一工厂及二工厂除尘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焊接除尘设备、徐水底盘一工厂及二工厂除尘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一:张家港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焊接除尘设备;

标段二:徐水底盘一工厂及二工厂除尘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

2.2.1标段一(张家港):

新增3套喷淋塔式除尘设备,用于张家港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焊接车间焊烟除尘;

2.2.2标段二(徐水):

一工厂:除尘改造,前副车架、后副车架、后纵臂、摆臂,利旧三台现有除尘设备,拆除现有除尘管道,新增三套除尘管道;

二工厂:除尘改造,前副车架、后副车架、摆臂,利旧搬迁三台现有除尘设备(含钢平台、电、气管路),新增三套除尘管道;

包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技术要求

3.1标段一(张家港):

3.1.1喷淋塔式除尘设备:处理风量70000m3/h,3台

3.1.2管道系统:螺旋风管壁厚要求:管道直径≤450mm时,壁厚不低于0.7mm;450mm<管道直径≤1000mm时,壁厚不低于0.85mm,管道直径>1000mm时,壁厚不低于1mm

3.1.3环保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0.75kg/h;噪声≤85dBA;室内烟尘浓度

≤4mg/m3

3.1.4工期/交货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制作完成,具备发货条件;工期:设备进厂后7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2标段二(徐水):

3.2.1管道系统:螺旋风管壁厚要求:管道直径≤450mm时,壁厚不低于0.7mm;450mm<管道直径≤1000mm时,壁厚不低于0.85mm,管道直径>1000mm时,壁厚不低于1mm;

3.2.2改造后各除尘设备原有功能均恢复至改造前状态,各焊接工位风量平衡,无明显烟尘;

3.2.3工期/交货期:

一工厂:接到甲方通知后进场,15天内完成现有除尘管道拆除,接到甲方通知后安装新除尘管道,30天内完成安装;

二工厂:接到甲方通知后进场,30天内完成管道、除尘设备拆除,接到甲方通知后进场安装除尘设备及新管道,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标段一(张家港):

4.1.1投标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1.2投标方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

4.1.3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起)焊烟除尘设备业绩、喷淋塔式除尘业绩(不限焊烟除尘行业),合作经历及用户清单。必须提供合同首尾页(可显示合同标的物、签订时间、甲方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否则按照无业绩处理;

4.2标段二(徐水):

4.2.1投标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2投标方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

4.2.3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起)焊烟除尘设备业绩,合作经历及用户清单。必须提供合同首尾页(可显示合同标的物、签订时间、甲方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否则按照无业绩处理。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5.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报名联系人:赵博

联系方式:0312-2198849/2197904/18633299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姚春涛

联系方式:18531248116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个人交款,需上传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需注意个人交款不能开具发票),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0312-2197902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控股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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