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欣13913027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VR)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78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位于浦口区星甸街道、江北环保产业园,占地约9公顷。项目建设
规模:本项目按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处理规模按照餐饮垃圾100吨/天,厨余垃圾200吨/天、废弃油脂50
吨/天,二阶段按餐饮垃圾300吨/天进行安装。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南京市主城六区及浦口区、江北新
区。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03 09:00到2023-03-09 17:00
获取方式: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网上获取。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时
间,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0分。投标人须在公告发布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期将不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三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301室,节假日除外)。每份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4:00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14 14: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位于浦口区星甸街道、江北环保产业园,占地约9公顷。项目建设规模:本
项目按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处理规模按照餐饮垃圾100吨/天,厨余垃圾200吨/天、废弃油脂50吨/天,
二阶段按餐饮垃圾300吨/天进行安装。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南京市主城六区及浦口区、江北新区。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期间产生MVR蒸发母液外运处置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
照业务范围包含一般固废处置或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须具有正常运营的一般固废处置项目(提供类似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或环保验收文件或环
保备案文件复印件,及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中);
(3)投标人具备运输车队或者与运输单位签订有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
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承诺书原件
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
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因环保类问题被行政处罚。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服务期: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调试完成或服务期满4个月或处置总量达950吨时合
同自动解除。
(2)服务范围: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建设工程调试期间产生的MVR蒸发液母液装车、运输
和处置,处置量预计总量200吨至950吨,本次招标暂按950吨计取,以调试期实际产生量为准。
(3)验收标准:
a、母液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技术规范;
b、配合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处置母液,不得跑冒滴漏,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四、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综合单价应包括母液装车(招标人将MVR母液暂存至吨桶中,投标人
处置完成后须将吨桶完好带回)、运输和处置、人工工资、法定税费、合理利润、可能遭受的一切商业
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92.78万元。
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01
联 系 人: 李文欣
电 话: 13913027328
电 子 邮 件: 2766475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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