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小港站C出入口莱州路5号风貌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苗工0532-58625267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宁蔚152652987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小港站C出入口莱州路5号风貌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21 15:50:51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小港站C出入口莱州路5号风貌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 市北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财政40%,银行贷款等6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66310000元 工程造价: 15548600元
工程规模: 1296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19]10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苗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苗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宁蔚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26529870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019-370200-54-01-000003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莱州路以东,上海路以北。建设内容为莱州路5号地块内风貌建筑主要以修缮加固改造为主(不属于古建筑修缮),并结合部分拆除、保护、复建工作,最终实现与地铁2号线小港站C号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等附属设施进行合建,总修缮加固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29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058平方米(以最终土地证为准),房屋为两层砖木混合结构,建筑高度约9.8米。景观面积约为1570平米。新建地铁附属建筑面积约180平米。
2.招标内容:
2.1设计内容:地铁2号线小港站C号出入口莱州路5号地块风貌建筑的改造修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阶段:总体方案设计阶段 (风貌建筑(木结构)专项拆除方案、风貌建筑(木结构)专项维护方案、风貌建筑修缮与复建方案、风貌建筑外立面规划方案审批等) 、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后期配合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
2.2施工内容:莱州路5号地块内风貌建筑修缮加固改造、部分拆除、保护、复建工作,实现与地铁2号线小港站C号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等附属设施进行合建等所有施工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技术需求。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不分标段1296平方米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小港站C出入口莱州路5号风貌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2.1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申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4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或者设计同类工程或者施工同类工程);
1.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应为申请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3.2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3.3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应满足“ 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第1.1、1.2.1、1.5、1.6条要求;
3.4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应满足“ 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第1.1、1.2.2、1.3、1.5、1.6条要求;
3.5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不含)以上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合格申请人进行投标。如选取数量的最后一位合格申请人出现并列,则与之并列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19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9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2023-12-05 09:30 资格预审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6号开标室 】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资格预审公告页面。
十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苗工,联系电话:0532-5862526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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