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2024年政府工程采购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院内比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875-2128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请潜在服务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各服务商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2024年政府工程采购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
2.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报价及计价方式:基本服务费0.25%(最高控制费率),审减附加费3%(审核差异超过核定复审5%以内的不计取审减附加费,超过部分审减附加费费率按3%进行计算)。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采购人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及竣工结算初审情况分两个批次进行委托,比选申请人须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4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的复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6.结算方式:基本费按比选申请人所报费率及采购人送审建安投资分批次结算,审减附加费项目完工后一次结算。
7.入围申请人家数:1家。
8.服务内容及要求、标准:详见附表一。
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服务期间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1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或安装),且从事造价咨询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比选;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比选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串通行为,其比选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比选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申请、响应可按不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服务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部分: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服务商提供情况说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技术部分:
3.1根据评分标准中审查内容提供相应技术方案或证明材料。
3.2类似项目经验。
3.3服务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4首轮报价表:(包含基本服务费和审减附加费费率,具体格式自拟)
3.5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服务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服务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比选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4年09月19日早上9:00。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杨老师:0875-2128999
2.比选要求:
2.1比选会议举行方式和说明:
为切实减少服务商参与采购活动成本,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2.1.1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方式:请服务商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前,请各服务商将电子比选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bssrmyy_cgb@126.com)进行递交远程比选响应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比选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比选响应文件要求:请各服务商按照要求进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比选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
2.1.2比选会议举行方式:服务商不用到开标会议现场,请各服务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配备相应音视频工具,并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比选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872-505-825 ,会议期间请烦请各服务商在会议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2.1.3比选响应文件启封解密要求:在截止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采用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比选会议的服务商请分别独立将比选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中(请不要提前发送)。后续谈判环节由评审小组与各服务商单一独立进行视频的方式开展谈判工作。
2.2比选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服务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比选结果。
2.3比选将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请各服务商按要求严格执行。
3.比选规则:
3.1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比选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方式进行比选;综合评分法:比选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服务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评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比选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个成交人。
3.4比选时,除价格得分外,比选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有效服务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有效服务商的最终得分,评分细则详见附表二。
3.5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3.6比选结果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监督
参与项目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比选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bssrmyy_cgb@126.com);
2.最终成交服务商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表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标准
1.服务内容:对采购人2022年-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复审并出具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总投资约4000万元。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服务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按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交采购人审核,并按审计实施方案的人员分工开展审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人员。
(2)比选申请人须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和计价。
(3)审计期间,比选申请人项目组人员应通过实施踏勘现场、检查资料等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采购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4)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或安装),由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审核人、审定人进行审核及审定(项目组人员表中明确审核人及审定人),并按《建设工程复审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的要求编制结算审核成果文件。
(5)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交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及过程文件(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6)比选申请人应做好送审资料的交验、核实、签收、归还等工作。
(7)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服务工作再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人员办理。
(8)比选申请人凡参加过本次参审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过程控制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审核等有关工作的,在本项目采购中需主动回避。
3.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附表二:评分标准
条款号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标 准
1
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
评分标准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方案(满分28分)
此部分包含但不限于:①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的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②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流程(至少包含: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流程程序和流程图、工作机制和制度、三级复核流程等);③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过程和相关结果专报方案;④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成果的异议及复检情形的应对和答疑工作方案;⑤相关复核成果报告编制和成果内容介绍;⑥档案管理机制,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信息、项目相关档案移交工作方案;⑦项目风险控制方案和应急措施(至少包含:风险和应急事项预见、风险和应急处理程序、相应的处置预案)。
评审小组对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项目技术方案”中7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该28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4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1)每一单项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和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对应部分描述详细、齐全完整,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相应技术方案的执行力度强,对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开展有指导意义的得4分。
(2)每一单项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和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对应部分描述较为详细、完整,内容合理,相应技术方案的执行力度一般,对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开展的指导意义一般的得3分。
(3)每一单项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和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对应部分描述较为简单、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相应技术方案的执行力度差,对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义较差的得2分。
(4)每一单项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和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对应部分描述简单,且存在瑕疵或存在前后逻辑错误,对应的内容存在缺陷、可行性差的得1分。
(5)“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方案”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8分)
此部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③服务质量保障流程。
评审小组对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3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该18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6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1)“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3类单项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提出了对应的质量保障方法,服务质量保障方法描述详细、保障措施执行力度强,能保障本项目服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的得6分。
(2)“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3类单项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提出了对应的质量保障方法,服务质量保障方法描述较为详细、保障措施执行力度一般,能对本项目服务实施有一定的保障的得4分。
(3)“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3类单项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方法描述存在瑕疵或存在前后逻辑错误,保障措施执行力度较差的得2分。
(4)“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单项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满分12分)
此部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项目需求的违约承诺;②针对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和审计相关成果文件质量不达标的违约承诺;③针对各类相关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不达标的违约承诺;④针对违反廉政工作要求的违约承诺。
评审小组对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中4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该12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3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1)“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4类单个小项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详细可行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且有相应详细的处罚措施和具体违约金额的得3分。
(2)“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4类单个小项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较为可行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相应的处罚措施较为明确,但违约金额不具体的得2分。
(3)“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4类单个小项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不具体、可行性差,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和具体违约金额的得1分。
(4)“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单个小项违约承诺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
项目团队服务机构能力评价(满分20分)
评审小组对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综合服务力量介绍”三部分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后,综合评审评分:
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验:服务商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审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今主持完成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或项目过程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复核的项目服务实施经验,每提供一份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项目验收材料及业主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中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为0分。
2.项目团队审计技术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满分15分):
2.1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7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为0分;
2.2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中每配备一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审计技术服务人员的得1.5分,每配备一名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审计技术服务人员的得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为0分。
注:拟派往本项目开展服务人员须比选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近半年内的员工社保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模糊造成无法辨别者,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0分计取。
同类项目经验(满分2分)
包括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项目经验情况等因素:
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数量多少进行打分。若未提供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评委可不予认可。
服务商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业主评价意见)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服务商无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造成无法辨别者,得0分。
同类项目经验:是指服务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或项目过程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复核的项目服务实施经验。
说明:1.对各服务商响应文件的综合技术实力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
2.各服务商须根据上述评分因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便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及评分。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来源不明确,以致评审小组无法核实的或判定的,则对应评分项应为最后一个档次。
2
F2比选报价
基本服务费(费率)报价评分(20分)
(1)比选最终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评审基准价/该服务商最终总报价)×20
即:P1=[P/(B1,B2,…,Bn)]×20
注:①P为评审基准价,即通过响应性评审且比选最终基本服务费(费率)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
B1,B2,…,Bn为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n为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的个数。
②审减附加费不参与评分。
(2)小微企业报价的确定:
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服务商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③如服务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服务商不属于联合体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服务商属于联合体的,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 %的价格扣除。
小型、含微型企业报价计算公式:B小=B*(1-价格扣除比例),该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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