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网收费态势感知设备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0809021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米杰0991-588077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篷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网收费态势感知设备增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网收费态势感知设备增补 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联网收费态势感知平台扩容方面。新增3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2 台存储设备以及业务网交换机,用于新增数据分析,原态势感知平台软件部分不 进行改造。 (二)监控分中心升级改造方面。石河子监控分中心新增1台流量探针、1 台日志采集探针及1台入侵检测设备,在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及安全计 算环境等方面配置安全策略,加强安全防护。 (三)收费站及ETC门架升级改造方面。对尚未开展网络安全监测的60处 收费站(具体站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各新增1台流量探针,在安全通信网 络、安全区域边界及安全计算环境、物联网安全等方面配置安全策略,加强安全 防护。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作内容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省中心扩容
1. 1服务器3服务器含操作系统
1. 2 存储、业务网交换机2
=石河子分中心部署
2. 1日志采集探针1
2. 2流量探针1
2. 3入侵检测1
收费站安全设备
3. 1流量探针60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点地点。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安装和调试。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 三年内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设备(须至少包含本次采购内 容之一)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提供的制 造商业绩也视为投标人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e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20日10时00分至 2024 年12 月26日19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 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 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 800.00 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 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 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1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 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 11时00分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供应商可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 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开标确认时间为十 五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 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 #/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 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 至下午 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 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获取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 /#/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 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 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 m, 投标人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0991-7911970;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 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9 9914740; CA 技术支持:16699169615(李工)、13009672395(成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eai.xjjttzjt.c n:8052/#/web/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 350 地 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13080902195 联系人:米杰 纪检监督:0991-7675673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 A505 邮 编:100020 电 话:0991-5880770、13565941495 联系人:裴建壮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12月19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3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设备(须至少 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之一)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业绩也视为投标人业绩。 2.“近三年内”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业绩计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即签订 合同时间应在近年内)。 4.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
诺。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及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写信誉要求相关的承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4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 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2.1.1(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投标函签字盖章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备选投标方案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
资格评审 2.1.2 标准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
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 (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响应性评 2.1.3 审标准 条款号 2.2.1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地点 技术性能指标或质量要 求 (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项规定 编列内容 商务部分:20分 供货服务方案: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变化。评标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 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 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 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 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 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 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_4位小数
2.2.4 (1)条款号 商务评分 标准评分因素(偏差率) 投标人业绩(10分)评分标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要求 的,得6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要求
质保期(10分)的基础上,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 件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三年)的得 基本分6分,每增加1年加2分,此项最多加4 分。(以质量保证书中填写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2.2.4 (2)供货服务 方案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分) 项目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和技术规格要求,得6分,性能可靠,满足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满足用户对产 品功能、质量、使用等方面的需求得6.1~8分; 性能优良、功能先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和技术规格要求,完全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 质量、使用等方面的需求得8.1~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合理性、可 靠性、对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符合程度综合评分, -般得6分;较好得6.1~8分;好得8.1~10分。
投标设备技术标准的响应6分; 程度(15分)响应产品关键技术指标(标准★的技术指标)满足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响应产品关键技术指标(标准★的技术指标)有一 项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加1分,最多加 注: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如产品彩页或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进行横向比较 并打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或截图 或检测报告等)不能全面体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的,不予加分。
根据投标人的维保和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的内容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的 合理性、针对性及快速响应情况综合评分:一般得 评价(15分) 9分;较好得9.1~12分;好得12.1~1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价得分=F一偏差率×100× Ei; 投标报价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评分标准 2.2.4 价得分=F+偏差率× 100× (评分权 Ez。 评标价得分(30分) (3)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是评标价每 重不得低 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z是评标 于30%) 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30,E==0.2,E==0.1(E应大于Ez)。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 其他因素 (4) 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供货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供货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供货服务方案计算出 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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