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050000184005报名截止: 2024-01-13 10:55:00
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cec202401050000184005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月3日
目录
第一章、至投标人
一、特别提示
三、其它说明
第二章、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 招标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三、招标内容
四、招标要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七、投标费用、保证金
八、质量标准
九、工期要求
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投标报价
十一、结算及工程款支付节点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二、开标及评标
三、评标要点及评标细则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三、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标
第二部分经济标
第三部分技术标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确认
一、特别提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与招标人保持联系,接收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通过书面提疑方式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和标记。
2、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六、其他应该注意的: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并必须遵守办理程序及人员身份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投标人承诺作出处理。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负责解释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
4、
三、其它说明
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不少于三家单位参与投标;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本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招标进程安排。
4.1、招标文件领取
2024年1月5日上午9:00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用投标单位在中建集采交易平台(云筑网)https://www.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如招标人通知后投标单位未下载招标文件并未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造成投标未成,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4.2、投标文件送达
2024年1月5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4.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 时或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分公司采购部联系人:刘东方17613701599
项 目 部 联 系 人:邓祯宇15571705922
第二章、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致投标人
2、投标须知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评标及中标须知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答,应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次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三章、投标须知
招标工程概况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2、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工程整体简介:
该项目是由深圳市安居微棠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等工作。
三、招标内容
1、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中小型施工机具及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试验检验、包缺陷修复、包成品保护、包施工中分包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包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因素、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政府处罚费用、包税金(不含增值税)、包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包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协助结算及变更签证办理。
2、工作内容(列项详见招标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以内容)
(1)完成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项目部办公室围内所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工作(包含砌体墙拆除、隔墙砌筑、天花吊顶安装、轻钢龙骨隔墙等工作);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施工安全生产投入等所有专业施工工作。具体做法详见报价清单,具体请与招标人联系。
(2)分包方在进场后,要接受项目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教育(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化做法),并配合项目属地人员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i龙岗学习等),并且三天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交进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并随工程进展在每月 5 日前将月度人员实名制登记表、月度人员考勤表、月度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发放时须邀请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场)提交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每滞后一天,分包方须支付每次不少于 1000 元的违约金。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5 日内配合项目部统一办理实名制登记卡,并严格遵守项目部实名制门禁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分包方每次支付不少于 1000 元的违约金。
3、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无
(2)材料:无
4、分包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以外全部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材料:无。
(3)招标人不提供工人宿舍。工人床、住宿被褥、生活用具、生活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投标方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
(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招标方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四、招标要点
1、以现行深圳市市场价为基础,投标单位自报价格;
2、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自报施工方案。
3、中标人已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了解施工图及建筑结构形式、分项工程含量及构造做法,并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难度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资金实力。分包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分包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承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至少独立经营过一个以上类似项目;
6、分包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分包方必须服从承包方管理,承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8、授权委托书;
9、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仟元整(大写:壹仟元整)。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时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注明: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毕后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804987260@qq.com,以便及时确认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只能以公司名义用公司账号进行转账缴纳,个人缴纳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招标人暂不开投标保证金收据,待定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15日内按原账户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公司直接开履约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账号:03716201101000;
3、分包方中标后,应交纳不低于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如分包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足够履约保证金,则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够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则中标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4、如分包方中途退出投标、逾期递交投标书、没按规定密封,该费用将不予退还。
八、质量标准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1.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分项合格率100%。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工程质保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
九、工期要求
/。
分包方须按招标方及深圳市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标准。
2、为达到上述标准,分包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十一、投标报价
1、本分包工程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经济标报价表。
2、分包工程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分包方综合考虑竞争实力,单价不做调增。
3、本分包单价包含分包方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不含税包干价格,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分包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等)、工人进退场费、劳保、保险及医疗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含除增值税税率之外,由分包单位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金)等招标范围规定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工作内容的相应费用,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范围内一律不再计取计时工。
6、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8、价款调整及奖罚
因中标人未及时支付工地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工人围堵工地、招标人办公场所、小区大门或故意停工的,每出现一次或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0元,以上违约情况以招标人对以上情况的照片或录像、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节点
1、结算
1.1、依据中标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和承包单价。
1.2、依据中标人使用材料节超情况。
1.3、依据中标人实际施工的工期、质量及其他情况。
1.4、当分包工程完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必须在一周之内提交竣工资料,进行结算。
1.4、验收时,下列情况不予计量付款。
①分包方强行施工的;
②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
③中标人自身原因返工的;
④未经招标人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
2、合同价款的支付
工程计量为月度计量,进度款支付为月度支付;每月进行月度计量前,中标人需提供工人合同、工人花名册、工人工资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若拒绝提供则招标人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a)中标人按月上报已完工程,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中结算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b)中标人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付至已完工程的90%;
c)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且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经最终确定后,支付至审核后最终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验收合格3个月后),扣除维修金等费用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期中结算,且招标人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人每次付款前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100%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开标及评标
招标人组建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上按投标须知规定,由开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及是否应当受理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开启,送评标委员评审;
工程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工期、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排定名次,原则上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方。
招标人有权力选择合适投标人,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招标人在选择投标人时,将综合考虑到工期、价格、实力、组织能力、经验和信誉等,不承诺一定会以最低价中标。
三、评标要点及评标细则
1、评标要点
(1)标价;
(1)工期、质量;
(2)企业实力;
(3)分包方信誉;
(4)优惠条件及发包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2、评标办法
(1)符合性审查
若出现以下情形,应按废标处理。
①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日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②要求法人或委托人到场而未到场的。
③投标人或投标企业被列入局或公司黑名单的。
④证件不齐全,无相应资质的。
⑤招标文件要求到项目实地考察,而未去考察的。
⑥投标报价超拦标价的。
⑦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内容格式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2)、经济标评分标准
经济标量化占比60%,总分60分。基准价对应经济标基准分值50分。最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加1分,最高加10分;对于组织二次报价的最终经济标得分=第一轮报价得分*60%+第二轮经济标得分*40%。
(3)、商务标评分标准
商务标量化占比30%,总分30分。具体如下:
①投标标书法律效力的完备性及授权文件的符合性,符合得2分,不符合废标。
②缴纳保证金回单附在投标文件中得1分,未附不得分,不需要缴纳的得1分;(对于班组类招标此项不打分)。
③中建七局内同类项目合作业绩一个得1分,其他单位同类合作业绩一个得0.5分,最多计量三个,且总分累计不超过3分;若合作项目参与举办过观摩工地招标时额外加2分。
④拟派管理团队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一个记0.5分;(项目经理需有建造师证、安全员需有安全考核C证最多计两个,特种作业人员需有特种作业证最多计量四个,核计不超过3分;拟派管理团队施工同类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优等国家级奖项得2分,省优奖项得1分,其余不得分,核计不超过2分;投标时由投标单位拟委托的现场负责人或技术员介绍情况及本工程拟实施计划、方案、计划工期、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根据介绍情况可得0-3分,本项最高得3分;拟派管理团队获得总包企业授予的优秀合作奖项的加2分。
⑤工程局A级分包企业得4分,B级分包企业得3分,C级分包企业得1分;分包商每半年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得4分,90-80分得3分,80-70分得1分,新增分包商根据考察情况得0-3分。
⑥评标重视对合作履约动态评价的评定。存在恶意索赔记录一次减4分;存在低价中标后调价记录一次减2分;施工管理中有项目投诉记录一次减2分。最多减4分,无以上情况得4分。
(4)技术标评分标准(10分)
技术标占比10%,总分10分。对技术要求较高,分包方施工方案较重要的招标,调整经济标和技术标占比,经济标占60分(相应基准分降为50分),技术标占2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工期节点符合施工流水作业,编制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分;编制合理但与实际有出入者得1分;编制不合理且严重与实际不符得0分;在合作项目中有同类赶工期工程且配好较好有突出表现的加1分;施工方案采用新工艺能明显缩短工期且有切实可行保障措施的加1分;工方案切实可行,关键施工工艺文字叙述详细具体,图文并茂得2分;施工方案有描述但对关键施工工艺无具体针对性描述得1分;施工方案措施笼统无针对性得0分;施工方案采用新技术能明显提高施工质量且有可靠可行的保障措施加1分;有针对拟投标工程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加1分;对拟派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和机械设备计划合理充足的得2分,不充足得0.5分,计划不合理得0分。
(5)评分汇总
按总分高低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拟中标人。
结合基准价和拟中标人最终报价评标小组评定中标价。
(6)其他说明
a)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b)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符合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c)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d)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口头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答辩。
四、中标通知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方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2、中标通知书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
3、发包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内容;
2、任何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可能被视为废标;
3、投标单位不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应包括:
a)投标函
b)授权委托书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d)承诺书
e)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f)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和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g)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Ø最近三年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最近三年以来项目经理承建的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h)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2)经济标应包括:
a)投标报价说明
b)投标报价汇总表
c)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技术标应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
Ø工程概况
Ø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工期目标
Ø程中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Ø工程施工部署及总体施工安排
Ø主要施工方法
Ø质量事故及质量通病的预防、纠正措施
Ø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包括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资料控制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Ø施工进度计划表(包括资源投入、赶工措施等。)
Ø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技术标编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此内容,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
b)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人员、电工、信号工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格式,则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这样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30 天(日历天)内有效。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将1 正3 副都应胶封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文字行距为固定值20 磅,页面必须标明页码,尽量双面打印减少标书装订厚度。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承诺书、报价表除按招标文件要求外另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承诺书、报价表除按招标文件要求外另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备注:云筑网上投标时需上传投标文件word+投标文件PDF+投标函盖章扫描页+承诺书盖章扫描页+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页+报价单盖章扫描页)。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A4纸电脑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地方加盖公章及印章。
(4)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只限于投标截止日之前)。
4、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有以下标志:
工程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特殊情况下经过招标人允许可合理延期。
三、投标文件格式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投标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标
一、投标函................................................................页码
二、授权委托书............................................................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页码
四、承诺书................................................................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页码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和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资料)................页码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页码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页码
第二部分、经济标
一、投标报价说明..........................................................页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页码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第三部分、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页码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页码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确认
一、拟签订合同文本格式....................................................页码
第一部分商务标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公司已收悉贵公司(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并已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我公司愿以:经济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报价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市优。
2、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我公司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中标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标价。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元(¥)。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如贵公司接受我公司的投标,我公司将保证按照贵公司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函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法定代表人,为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合法代表人,特此证明。
分包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承诺书
致: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贵公司的的投标,另鉴于经我公司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后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不在合同谈判中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相关损失由我方负责,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另选其他单位。
我公司保证,不会因图纸未看全面,而对综合报价提出异议,不会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2、我公司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利润、税金及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我公司在标书中派出承担该分包项目具体施工的下属项目经理等人员机构,将全面代表我司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一切相关职责。
3、一旦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在接到中标通知当天(不迟于第三天)内缴纳合同额的3%履约保证金(其中工人工资保证金、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分别比例为1%、0.5%、0.5%、1%)打到甲方指定帐号,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按本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除投标保证金外,愿意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放弃。
4、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农忙不停工。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验收、交工资料、保修维修任何缺陷。
5、无论任何情况下,我公司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保证我们的全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如出现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项目部可从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并愿接受贵司的处罚(按发生额的30%),如出现影响贵司的形象、工作的围堵、群体(3人以上)的找项目或贵司要薪情况,每人次愿接受5000元处罚。
6、如承包方资金暂时不到位,我方保证连续正常施工一个月,不提出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费、材料费等)。
7、本公司拟派(姓名):身份证号: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该工程投标。在此郑重承诺拟派投标人本企业自有员工,绝非挂靠该单位,中标后授权委托人本企业在此项目主要负责人,若进场后在未经项目部同意下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出现转包等行为视为违约,承担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我方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后附授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分包方基本情况表
分包方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帐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1、属于总承包的提供施工过观摩工地和甲方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
2、属于专业分包的提供和总承包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并在证明资料上留总承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以上资料都应盖单位公章。
4、若没有,此项为空即可。
5、以上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经济标
一、投标报价要求
1、本报价是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造价基础上的报价。
2、本报价是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书中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是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将作为合同价格的组成部分,除非发生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变更的情况,此价格在招标工程实施期间不得调整。为了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
4、对于投标人报价书中可能遗漏的或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可视其费用已分摊在报价书中已经列明的其它项目中,无论投标人是否说明,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条款执行。
5、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上报综合单价组价明细。
二、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
投标报价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三、工程计价总说明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分包类型: 专业分包 分包项目/标段:临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分包内容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1 | 砖砌体拆除 | 1、拆除类型:砖砌体隔墙拆除。 2、运输:垃圾装袋、人工搬运上车、外运 | m³ | 按实际拆除以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砖砌体拆除 2.垃圾装袋外运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8.00 | ||
2 | 砖砌体隔墙 | 1、名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2、规格:加气混凝土砌块5.0MPa。 3、做法:M7.5湿拌砌筑砂浆砌筑,包含人工搬运材料、清理场地等一切相关费用。 | m³ | 按图示砌筑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人工搬运、准备材料 2.砖砌体砌筑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砖、砂浆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7.00 | ||
3 | 天花吊顶 | 1、名称:轻钢龙骨吊顶。 2、规格:主龙骨DU38×12×1.2,次龙骨DC50×19×0.5。 3、做法:弹线,固定吊杆安装主龙骨调平次龙骨安装模撑龙骨覆罩面板包含人工搬运材料、清理场地等一切相关费用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施工前准备 2.弹线、安装吊杆、安装龙骨、安装覆罩面板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吊杆、龙骨、铝扣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
4 | 室内轻钢龙骨隔墙 | 1、名称:轻钢龙骨无纺布隔墙。 2、规格:100mm厚。 3、做法:C75系列竖龙骨厚度≥0.6mm,间距≤600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人工搬运、准备材料 2.龙骨制作与安装,填充隔音棉、纸面石膏板拼接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80.00 | ||
5 | 隔墙油漆 | 1.白色树脂乳胶漆二道饰面 2.刮腻子两遍 3.部位:办公室内墙面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修补平整、磨光 2.刮腻子两遍,白色树脂乳胶漆两道 3.完工后清理、成品保护 4.材料运输 5.完成本项工程必要的辅助架搭拆 安全防护用等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600.00 | ||
6 | 地面找平 | 20厚DS M20预拌水泥砂浆找平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修补平整、磨光 2.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亚光 3.完工后清理、成品保护 4.材料运输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
7 | 复合木地板铺贴 | 1.名称:复合木地板铺贴 2.仿木纹哑光SPC 地板 1220*184*4mm 3.部位:办公室地面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 2.隔音层铺设平整 3.铺设木地板 4.材料运输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隔音棉、木地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
8 | 复合木地板踢脚线 | 1、名称:复合木地板踢脚线 2、规格:踢脚线 高70mm,材料厚度 7mm,阳角、端部 加收口卡配件,颜 色、高度、厚度同 踢脚线 3、包含清理基层 、安装、清扫净面 、垃圾清运等 4、具体做法满足 招标文件及 | m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 2.,用1: 2-2.5水泥砂浆抹底,并到平划纹,待底层砂浆干硬后,将已温润阴干的木地板踢脚板抹上 2~3mm 素水泥浆进行粘贴,用橡皮敲击平整,并注意随时用水平尺、靠尺板找平、找直。次日,重用与地面板同色的水泥色浆擦缝。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复合木地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65.00 | ||
9 | 临水临电 | 现场施工范围内所有临水临电的安装拆除及维修 | ㎡ | 按施工现场建筑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现场施工范围内所有临水临电的安装拆除及维修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电线、插座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
10 | 灯具安装 | (1)名称:LED吸顶灯 (2)材质:亚克力,合金 (3)规格:直径30cm,功率16w,色温自然光4200k,合金壁厚≥0.4m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 个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数量计算 | 一、工序: 1.灯具位置确定,灯具检查,灯具安装、接线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灯具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8.00 | ||
11 | 蹲便器安装(含水箱等) | (1)名称:釉面座便器 (2)规格:长590mm*宽370mm*高720mm;连体虹吸釉面马桶 (3)组装形式:大便器与水箱安装 (4)附件名称、数量:包含上水软管、去水、存水弯、排水管等附件连接安装 | 套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数量计算 | 一、工序: 1.确定下水管位置;粘结进水管和蹲便器进水口;接驳蹲便器排污口(出水口)和下水管道;冲水测试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蹲便器、水箱、上水软管、排水管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00 | ||
12 | 铝合金门窗 | 1.部位:铝合金门窗 2.窗类型: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 3.材质:70系列 深灰色,壁厚不小于1.8mm;副框采用镀锌方管20mm*40mm壁厚1.5mm; 4.五金:包括合页、执手、风撑、等所有五金 5.开启方式:内平开 6.玻璃规格:5+12A+5+12A+5Low-E,传热系数K=1.8、玻璃太阳得热系数0.44、遮阳系数 0.5、抗风压性能不低于2级,气密性能不低于7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空气隔声性能不低于3级、三元乙丙橡胶条含量≥25%。玻璃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门窗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窗制作、运输;现场搬运;安装、校正、安装配件;周边塞口、填缝、清洁等;材料及成品、半成品上下车、现场存放管理;工完场清,未交付前成品保护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铝合金门窗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8.00 |
2、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分包人自行租赁的钢管厚度需满足符合承包人的质量要求。
4、在施工过程,承包人可以随时取消任何一项清单内容,该费用同时做相应扣减,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具并结合图形表形说明各分布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消防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达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工程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工程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3.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3.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线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分项工程的完工日期。
2.3.3.、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完成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材料员 | |||||||||
测量人员 | |||||||||
电工 | |||||||||
...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级别 编号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工程项目名称: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确认
合同编号: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分包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分包工程分包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中小型施工机具及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试验检验、包缺陷修复、包成品保护、包施工中分包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包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因素、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政府处罚费用、包税金(不含增值税)、包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包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协助结算及变更签证办理。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洽商等文件中涉及到本项目所有临建工程的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包人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和标段划分,分包人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二、分包合同价款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暂定金额(含增值税):¥:万元,金额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万元,增值税为:¥:万元。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1月30日,具体以承包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确定。以建设单位、监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的最终签字时间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具体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的工期计划为准,分包人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目标)分包人不得因开竣工日期的调整而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四、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达到市优质结构工程的标准。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2条。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发票
9.1分包人属于以下第1 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9.2分包人提供以下第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承包人每次对分包人办理中间结算后,分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4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
9.5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6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9.7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承包人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分包人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十、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 份,承包人执肆 份,分包人执壹 份。。
十一、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本合同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生效。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采用电子印章签订本合同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3、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乙方认识到由于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方式签署合同,因此电子签名除具有以书面方式签署合同的所有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密码泄露或乙方身份可能被仿冒;
(2)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合同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乙方的上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甲方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合同或合同签署失败;
(4)乙方电脑系统感染电脑病毒或被非法入侵。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乙方发生损失,乙方已经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且承诺不因此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4、电子签名约定
(1)乙方郑重承诺:同意在参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中使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乙方通过身份证验证登录的本条第二款约定的网站,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合同或文书的,视为同意签署合同,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或文书。
(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登录的网站必须是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站点(https://ehetong.cscec7b.com:8088/a/login)。乙方使用其他网址或软件签署本电子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凡使用乙方的客户账号、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进行的签署电子合同均视为乙方亲自签署合同,并同意合同文本的全部约定,且不得变更或撤销,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本条列举的系统所蕴含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本合同一式伍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
6、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及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7、本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予以解决。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暂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注:本条件序号与通用条件一一对应)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建筑面积约8万余平方米。
3 分包人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包括:
分包方式:专业分包,本工程在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深化设计、包调试、包竣工资料、包验收、包小型机械、包进度、包工期、包水电费、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治污减霾、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利润、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等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它费用;包括与中间计量、签证索赔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并开具正规建筑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承包。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洽商等文件中涉及到本项目所有临建工程的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包人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和标段划分,分包人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承包工作内容:完成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项目施工图(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等)范围内所有的临建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工作;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施工安全生产投入等所有专业施工工作。具体做法详见报价清单。
4 合同工期
4.1 开工
4.1.1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4.2 阶段工期
4.2.1 (1)工期要求:
需严格按照工期节点,对于单栋楼重要节点,务必按照工期要求执行,不得延误。
备注:所有时间均自移交之日起算,不因各阶段工期滞后而延后。
4.3 工程完工及延期
4.3.1 以上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时间如有变化,以承包人实际要求的完工时间为准。
4.3.2 在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分包人应提交一份详尽的实施方案报送承包人审批,以确保按期完成本工程。
4.2.1 条确定的工期目标不得变更。
4.5 违约责任
4.5.1 分包人的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承包人的工程需要,如因分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期节点目标及总目标(含承包人已确认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根据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对建设单位的承诺以及承包人遭受的其他损失,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罚金;;工期超过延误超过20天,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支付 20000 元/天的罚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工期罚款无上限。
对于关键节点落后于合同工期的,分包人每施工节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天。 如关键节点工期落后于合同工期,承包人下发《执行通知书》后分包人仍未采取必要的抢工措施的,每楼每次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天。
5 质量标准
5.1 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及安全标准:合格。若分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要求使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承包人将对分包人进行同等处罚。
要求:结构工程施工应严格按规范、图纸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所有偏差均必须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5.2.质量通病防治标准:执行中建七局四公司《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手册》,详见对应附件。
6 承包人权利及义务
6.1承包人派驻代表为 其权限包括: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
6.2 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分包人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分包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6.5承包人其他权利义务包括通用条件中列举的外,还包括:
(1)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检查和验收。
(2)承包人应于施工前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分包人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3)承包人有权根据分包人违约的事实依据对分包人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分包人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
(4)承包人提供生产用水电,分包人生活区用水电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生活区需挂表,从最终结算中扣除。
7 分包人权利及义务
7.1.2 分包人派驻代表为。全权代表分包人执行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理及收发文件等所有职责。分包人指派项目经理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同意、认可、批准、通知、报告、证书、决定、请示、函件、会议纪要、备忘、补充协议、合同文件、变更估价、结算、索赔报告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所作出。分包人加盖于来往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于相应文件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项目部及其他部门公章等,均视为由分包人项目经理同意并代表分包人的签署行为。
分包人擅自更换派驻代表或派驻代表每周驻场时间少于40个小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5000元/每次。
分包人不得以秋收、春节或其它假日为由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视为分包人违约。在秋收、春节或其它假日期间,如果承包人要求连续施工,分包人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以保证总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7.2.7 分包人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的,对损坏部分进行修补和维护,若分包人不能及时进行维修,承包人有权指定专人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分包人除承担维修费用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3000元/次。
7.3.1 分包人应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进行保护,对所承包项目的保护应制定相应保护措施送交承包人批准,一经批准则分包人应完全实施直至将工程交付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理。
7.3.2 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承包人和/或其他分包人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并承担分包人或其雇员对承包人和/或其他分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造成的损害责任。
7.4 分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7.5.1 分包人人员的生活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5.3 若分包人违反本条约定,每发现一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每发现一例,按拖欠工资的双倍罚款。
7.5.5 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元。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7.6 关于免除承包人责任:若发生通用条件约定事项,分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为10000元/次。
7.8 其他:
(1)分包人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分包人工人偷盗承包人项目部或其它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按分包人人员所偷盗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分包人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3)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总包、监理、业主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业主拖延对承包人付款,则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亦相应拖延;分包人不得停工、怠工,承包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相应款项。
(4)工人进场时分包人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及体检报告。
(5))其他要求:分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承包人要求及时参加承包人组织召开的月度、周、日生产例会,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分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区、临建生活区域内私设食堂、小超市等,食堂、超市等统一由承包人设立、管理。若分包人私设一经发现没收私设的设施物资,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须符合承包人CI战略的要求。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统一进行实名制管理,实行门禁系统,所有施工人员的服装、反光背心、安全帽(带芯片)、劳保鞋、绑腿等按照统一标准管理由承包人统一采购并集中发放,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安全帽含芯片按15元/顶标准配备);
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劳务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上报花名册、工人工资发放表等承包人要求上报的资料。
8 技术资料
8.1 图纸
承包人于开工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1 套,并于收到图纸后3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其它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送给第三方。
8.2分包人施工前应提前审阅图纸,对于图纸、技术方面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上报承包人相关部门,对于不及时或不上报私自施工的,由此造成的返工、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8.3分包人按照承包人钢筋管控的规定,至少提前一个月上报钢筋下料单,经承包人审核核对后方能加工,不经审核通过加工或报送料单迟缓影响加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为:合格。
9.1 分包人在施工中的问题,分包人应及时上报承包人,按照经承包人批准的方案予以整改,否则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或下令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9.2 分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非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且不得少于 3 名,对工程安全进行把关。对于安全中存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分包人应立即 启动紧急预案,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承包人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承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工程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应在发生后 4 小时内送交承包人。分包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现场安全生产规定,承包人对此行为开出的处罚单无需分包人人员签字即可作为罚款依据。
9.3 分包人现场使用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须严格按照承包人要求购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劳保用品,否则承包人有权停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工地使用。
9.4 分包人应定期对投入到本工地中的各类电动、手动机械、工具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承包人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它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负责。
9.5 其他 (1)分包人严格按照承包人关于文明施工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规章或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守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对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分包人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文明施工工作以及负责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厕所及道路的清扫、洒水,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分类存放至垃圾池并配合将垃圾装车、覆盖妥当,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
(2)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人对自身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需采取措施达到治污减霾对现场及场外的要求,如覆盖、道路、降尘、41晒水、清扫、文明等,(现场道路不限次数的洒水,并安排专人负责道路保洁及现场覆盖工作)不得因现场及场外导致项目停工或处罚。如产生处罚由分包人承担;
(3)因分包人未服从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要求而引起的违约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10 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材料及设备供应
10.1.1承包人提供:
(1)机械设备:无。
(2)材料:无 。
(3)分包人的办公及住宿等相关费用分包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记取。
10.1.2分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以外全部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材料:除招标人提供外全部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材料品牌的选用需招标人同意。
(3)招标人不提供工人宿舍。工人床、住宿被褥、生活用具、生活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投标方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
(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招标方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0.2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控制
10.2.1承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达前2小时内通知分包人,由分包人派人与承包人共同清点,检查。分包人应对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材料设备的内在质量由采购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分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依照双方确认的数量办理材料领用签收手续,由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相应的保管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因分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分包人负责赔偿。
10.2.6 分包人严禁擅自使用承包人物资,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承包人申报,待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5000元/次的罚款。
10.3.1 关于甲供设备的使用:有甲供设备,分包人应在使用完后立即将甲供设备退还给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的回收率为100%,如因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低于回收率的应照价赔偿。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1.1.1分包人应提前1天向承包人申请报验。
12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保修期为不低于法定责任期要求的期限。保修金为本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 %。
12.3 保修金返还的时间: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至最终结算价的 100%。如果分包人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承包人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如果质量保修金不够扣除相关维修、鉴定费用的,则超出质量保修金部分金额由分包人在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13合同价格
13.1(2)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详见分包单价表。
13.2.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分包人人工费、木枋及辅材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机上人工费等)、工人进退场费、劳保、保险及医疗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人工降效、二次搬运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含除增值税之外,由分包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费)等所有费用。分包人签约前已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以上单价不受建筑结构、市场行情、过程变更、工程量调整、工期、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综合单价在履约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范围内一律不计取计时工。
现场停水、停电、设计变更、待料、机械故障、维修等造成的停、窝工等;扬尘治霾期间的停、窝工;发生时承包人不作任何签证和补偿,分包人已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本合同综合价款为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完整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3.3.3合同约定外的分包人临时用工工日不含税费用:技工350 元/工日,普工240 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承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后做为工程款支付凭证。
14 期中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期中结算
每月20日双方办理月度中间计量,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月度中间计量审核表(需加盖公章),承包人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月度中间计量仅作为对分包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审批为准。
分包人应在每月的20日前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5日分包人仍未报送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则该月计量以承包人办理的为准。
14.3进度款支付
14.3.1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计量为月度计量,进度款支付为月度支付;每月进行月度计量前,中标人需提供工人合同、工人花名册、工人工资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若拒绝提供则招标人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a)中标人按月上报已完工程,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中结算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b)中标人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付至已完工程的90%;
c)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且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经最终确定后,支付至审核后最终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验收合格3个月后),扣除维修金等费用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期中结算,且招标人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人每次付款前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97%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摁手印),否则不予支付。
分包人应予以确认承包人人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分包人首先须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人必须充分评估本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工程款延期支付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专业分包商,均有能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民工聚众讨薪事件,所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支付承包人违约金十万元整。
14.3.2应扣款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并扣除下列费用后,且分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给分包人:
(1)质量保证金3%(如有);
(2)安全保证金/%(如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3)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如有);
(4)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如需要承包人代扣代缴);
(5)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人的罚款(财务部门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6)分包人生活区的水电费。
(7)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14.3.4在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承包人认证无误后方可付款,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不予接受,且有权拒绝付款。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存在瑕疵而导致付款延期,分包人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97%时,分包人必须提供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价格。
14.3.5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承包人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包人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承包人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5 工程变更
15.1 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分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若在工序施工后发生设计变更,导致需要返工的,分包人必须负责返工,需在事后 15 天内办理完成现场签证单及报价单,经项目全体班子人员签字后递交至商务部审核(超出 15 天无效),作为工程款支付凭证。
16 索赔
16.1 和 16.2 执行通用条款。
17 合同价款结算
17.2 结算的程序
结算程序:现场工长开具计量申请单---项目商务部初审、核实---商务部门办理结算单---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商务经理复核---项目经理审核---财务部门作为中间支付依据。
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承包人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承包人应及时发函催告,分包人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48小时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最终结算的核对权力,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办理的结果为准,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18 违约
18.1.1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工期或延长的工期完工的,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罚金;;工期超过延误超过20天,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支付 20000 元/天的罚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工期罚款无上限。
18.1.2分包人返修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或不及时进行返修的,其承担的违约责任为除承担返修至合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外,还承担5000 元/天的违约金。
18.1.3分包人违反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第18.1.3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18.1.4其他违约责任:分包人已充分考虑本项目人工费用,承包人付款方式完全能够涵盖人工费用,分包人应优先支付人工费用,拖欠费用的,承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并按照拖欠金额的2倍对分包人进行处罚。采用围堵、上访等非法方式讨薪的,或拖欠工资两次以上的,或拖欠人数策划10人以上的,承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额的5%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19 合同的解除
19.2 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达到60天,承包人和分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19.3若分包人于解除合同后不按承包人规定时间撤出施工场地的。占住费金额为10000元/天。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采用围堵、上访等非法方式讨薪的,或拖欠工资两次以上的,或拖欠人数策划10人以上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额的5%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20 担保及保险
20.1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保证金。金额为分包合同总价的3%,即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分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承包人提交承包人认可和批准的履约保证金(若分包商己按分项工程类别一次性向公司缴纳了专项履约保证金的可免交此笔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履约保证金自开具之日起合同范围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内 无息返还。如分包人具有违约行为,承包人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兑付保函和扣除 履约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施工期间要求调整单价的;(2)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3)不能满足项目质量标准的;(4)不能满足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5)施工期间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进行转包的。
21 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郑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 )提起诉讼。
24.4补充条款
24.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5.4.2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25.4.3 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25.4.4 除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外,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通过电子邮箱、短信、微信、QQ 等方式通知对方,均视为对方已接收。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三: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七:分包队伍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附件八:安全用电协议
附件九:消防保卫协议
附件十: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十一: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二:项目综合授权书
附件十三: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一:
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单价(万元,含税) | 总价(万元,含税) |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分包类型: 专业分包 分包项目/标段: 临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分包内容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1 | 砖砌体拆除 | 1、拆除类型:砖砌体隔墙拆除。 2、运输:垃圾装袋、人工搬运上车、外运 | m³ | 按实际拆除以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砖砌体拆除 2.垃圾装袋外运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8.00 | 9.00% | |
2 | 砖砌体隔墙 | 1、名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2、规格:加气混凝土砌块5.0MPa。 3、做法:M7.5湿拌砌筑砂浆砌筑,包含人工搬运材料、清理场地等一切相关费用。 | m³ | 按图示砌筑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人工搬运、准备材料 2.砖砌体砌筑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砖、砂浆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7.00 | 9.00% | |
3 | 天花吊顶 | 1、名称:轻钢龙骨吊顶。 2、规格:主龙骨DU38×12×1.2,次龙骨DC50×19×0.5。 3、做法:弹线,固定吊杆安装主龙骨调平次龙骨安装模撑龙骨覆罩面板包含人工搬运材料、清理场地等一切相关费用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施工前准备 2.弹线、安装吊杆、安装龙骨、安装覆罩面板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吊杆、龙骨、铝扣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9.00% | |
4 | 室内轻钢龙骨隔墙 | 1、名称:轻钢龙骨无纺布隔墙。 2、规格:100mm厚。 3、做法:C75系列竖龙骨厚度≥0.6mm,间距≤600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人工搬运、准备材料 2.龙骨制作与安装,填充隔音棉、纸面石膏板拼接 3.垃圾装袋外运,现场清理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80.00 | 9.00% | |
5 | 隔墙油漆 | 1.白色树脂乳胶漆二道饰面 2.刮腻子两遍 3.部位:办公室内墙面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二、工序: 1.基层清理、修补平整、磨光 2.刮腻子两遍,白色树脂乳胶漆两道 3.完工后清理、成品保护 4.材料运输 5.完成本项工程必要的辅助架搭拆 安全防护用等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600.00 | 9.00% | |
6 | 地面找平 | 20厚DS M20预拌水泥砂浆找平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二、工序 1.基层清理、修补平整、磨光 2.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亚光 3.完工后清理、成品保护 4.材料运输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龙骨、隔音棉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9.00% | |
7 | 复合木地板铺贴 | 1.名称:复合木地板铺贴 2.仿木纹哑光SPC 地板 1220*184*4mm 3.部位:办公室地面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 2.隔音层铺设平整 3.铺设木地板 4.材料运输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隔音棉、木地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9.00% | |
8 | 复合木地板踢脚线 | 1、名称:复合木地板踢脚线 2、规格:踢脚线 高70mm,材料厚度 7mm,阳角、端部 加收口卡配件,颜 色、高度、厚度同 踢脚线 3、包含清理基层 、安装、清扫净面 、垃圾清运等 4、具体做法满足 招标文件及 | m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一、工序: 1.基层清理 2.,用1: 2-2.5水泥砂浆抹底,并到平划纹,待底层砂浆干硬后,将已温润阴干的木地板踢脚板抹上 2~3mm 素水泥浆进行粘贴,用橡皮敲击平整,并注意随时用水平尺、靠尺板找平、找直。次日,重用与地面板同色的水泥色浆擦缝。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复合木地板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65.00 | 9.00% | |
9 | 临水临电 | 现场施工范围内所有临水临电的安装拆除及维修 | ㎡ | 按施工现场建筑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现场施工范围内所有临水临电的安装拆除及维修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电线、插座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50.00 | 9.00% | |
10 | 灯具安装 | (1)名称:LED吸顶灯 (2)材质:亚克力,合金 (3)规格:直径30cm,功率16w,色温自然光4200k,合金壁厚≥0.4m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 个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数量计算 | 一、工序: 1.灯具位置确定,灯具检查,灯具安装、接线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灯具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8.00 | 9.00% | |
11 | 蹲便器安装(含水箱等) | (1)名称:釉面座便器 (2)规格:长590mm*宽370mm*高720mm;连体虹吸釉面马桶 (3)组装形式:大便器与水箱安装 (4)附件名称、数量:包含上水软管、去水、存水弯、排水管等附件连接安装 | 套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数量计算 | 一、工序: 1.确定下水管位置;粘结进水管和蹲便器进水口;接驳蹲便器排污口(出水口)和下水管道;冲水测试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蹲便器、水箱、上水软管、排水管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2.00 | 9.00% | |
12 | 铝合金门窗 | 1.部位:铝合金门窗 2.窗类型: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 3.材质:70系列 深灰色,壁厚不小于1.8mm;副框采用镀锌方管20mm*40mm壁厚1.5mm; 4.五金:包括合页、执手、风撑、等所有五金 5.开启方式:内平开 6.玻璃规格:5+12A+5+12A+5Low-E,传热系数K=1.8、玻璃太阳得热系数0.44、遮阳系数 0.5、抗风压性能不低于2级,气密性能不低于7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空气隔声性能不低于3级、三元乙丙橡胶条含量≥25%。玻璃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门窗面积计算 | 一、工序: 1.窗制作、运输;现场搬运;安装、校正、安装配件;周边塞口、填缝、清洁等;材料及成品、半成品上下车、现场存放管理;工完场清,未交付前成品保护 二、材料、机械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铝合金门窗等分包人承担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 | 18.00 | 9.00% |
2、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分包人自行租赁的钢管厚度需满足符合承包人的质量要求。
4、在施工过程,承包人可以随时取消任何一项清单内容,该费用同时做相应扣减,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分 包 人:(盖章)
分包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
附件三:
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任命本公司的(姓名)担任的项目经理,其负责处理本分包工程以及与承包人之间的一切事宜以及签署的所有文件(包括洽商记录、会议纪要、费用单、收款单等),我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项目经理,电话
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现场材料负责人,负责 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同承包方材料员对承包方材料进场、退场的验收以及材料领取,被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材料进场、退场、材料领取等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材料员,电话
单位 (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法人和材料员身份证
附件五:
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结算负责人,负责的结算工作。其职责包括期中结算报送,最终结算报送、核对工程量、结算确认相关事宜。我司对代理人确认的结算工程量及签署的结算文件均承认有效。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结算员,电话
单位 (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法人和结算负责人身份证
附件六: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分包形式:专业分包。
4.分包范围: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洽商等文件中涉及到本项目所有临建工程的施工范围。
承包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涉及到临建工程全部施工、保修内容。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5.落实深圳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及扬尘污染的措施,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6.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7、严格落实集体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负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独自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单位应明确: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证号:),身份证附后上述两人如需更换需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
附件:安全员证及身份证
3.分包单位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安全教育就上岗而诱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4.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单位不按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安全文明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分包单位造成不安全后果时,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非法转包。如分包单位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由此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总承包单位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6.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7.分包单位应遵守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承包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分包单位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分包单位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承包单位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9.分包单位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单位提供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经双方点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负责维护及日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确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防护设施后才准改动,否则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0.分包单位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气焊割与喷漆、防水、木工、外保温等工种的交叉作业,由此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承包单位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1.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12.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制度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本单位的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8.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单位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垫付,待事故调查确定相关方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19.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分包单位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包要求(含中建CI形象要求等)。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责任。
20.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一个月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人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8.现场文明施工(含其施工范围周边临时道路的清扫工作,具体范围由承包人划分),保证足够人员随时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及CI覆盖和维护及现有临时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每栋每天有专人进行维护。要求工完场清,施工场地周围及施工作业面,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9.分包单位及时负责本标段进出场材料、工器具的装卸及堆码等(包括所有的承包人供材料,费用已含在相应价款中)。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进场材料的一次或多次转运并承担费用。
10.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但须服从承包人安排管理。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双方财物保卫工作,承包人指派保卫负责监督。但所有分包单位承包范围内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施工使用的施工设施,由分包单位指定领用人在承包人材料部领取,并签字确认,如使用过程丢失,由分包单位按采购价全价赔偿。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承包人项目部后勤管理办法实施,自备床铺、空调等生活设施,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此费用在分包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12、分包单位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五、安全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提前到总承包方项目部安全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分包单位负责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2.分包单位严禁在场内任何地方私自设置库房保存易燃易爆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4.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分包人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器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承包人安全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6.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先向承包人工程部申请,经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8.分包单位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9.分包单位在承包人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承包人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如分包单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由分包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安全奖罚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单位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总承包单位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附件七:
分包队伍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公司承包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由我公司参与工程的分包,我公司保证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及贵公司的规定,准时按月足额发放民工的工资,若发生因未准时按月或不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而发生聚众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由我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分包人:(电子印章)
附件八:
安全用电协议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杜绝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及建设部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承包人就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特与分包人签定本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用电安全事故,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
3、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安全用电要求。
二、具体管理要求:
1、分包人必须配备两名专职临电管理人员,并配备不少于两名持有效证件的临电电工,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分包人使用的现场配电箱必须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厂家产品,经过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4、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5、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
7、现场提供的配电箱、电缆导线、用电标识等,未经承包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或拆除。
8、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0、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1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四线制接零保护体制。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三级供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4、各种电气设备、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不能做接零保护的塔吊等大型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各供电回路必须在首末端做重复接地。线路过长时,应增加重复接地点。
1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进出建筑物沿地面水平敷设线段必须用盖板覆盖保护。
16、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应按总平面图布置。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7、现场配电箱,应按规定高度设置,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并加围栏。配电箱周围应留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设防雨棚,并应具备防砸功能。
18、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 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
19、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20、接零保护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
21、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直接绑在金属上,更不能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高度不能低于2.4米。不能挂设的导线(如电焊机一次导线、其他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保护。
22、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遥测绝缘阻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施工现场(含生活区)照明用电应尽量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必须采用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24、220V碘钨灯照明器应选用封闭式灯具。碘钨灯罩必须接保护零线,采用金属做灯架时必须与灯罩同时接保护零线并将手把线处缠绝缘胶布,灯罩的高度不得低于2.4米。
2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Ⅲ类绝缘型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二次侧应加装防护罩或有绝缘护套。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必须坚持双线到位。交流电焊机应安装专用保触电保护装置。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
1、 承包人负责安全用电的技术指导及承包人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的及时到位。
2、 各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违规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本责任书由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完成所承包工程,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自动失效。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 (电子印章)
附件九:
消防保卫协议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保卫责任,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有利的作业环境,承包人就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与分包人达成如下协议:在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一、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深圳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人应严格按承包人消防保卫制度及承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承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承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在承包人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分包人必须遵守并服从承包人的有关消防保卫的管理规定。
三、分包人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四、分包人明火作业前必须开具批准用获证,并按用火证行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凡由于分包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 (电子印章)
附件十: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教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七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 30 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第十五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分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附件十一:
质量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人: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临建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建总公司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 广东省深圳市相关质量验收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分包人与其雇佣的劳动者,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人作为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达到市优质结构工程的标准
第五条 承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分包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令分包人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2、定期对分包人进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分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入场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中,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工程相关质量改进建议与措施。
5、有权制止分包人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要求对专业素质差、违规指挥、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管理人员(或班组负责人)进行更换,对操作技能差、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仪器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绝分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分包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导致发生质量事故,分包人除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外,承包人有权终止专业/专业分包合同,责令分包人限期退场。
第六条 分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承包工程施工资质,并报承包人审查、备案。
2、遵守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结合专业/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3、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根据双方约定质量目标投入必要的人、财、物,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顺利完成。
6、现场管理人员和所属班组按照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合理安排身体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7、配合承包人,对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教育,组织班组开展质量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质量竞赛等活动。
8、分包人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严格按照方案、技术交底要求监督、指导班组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工人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发现质量隐患或按原图纸设计施工可能造成质量隐患时,立即暂停施工,并立即上报承包人,待隐患排除后,经承包人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时,可提出改进要求并可以拒绝承包人违规指挥。
9、承担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检查时所需仪器、设备及其校核费用。
10、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工程质量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分包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承包人违规指挥、不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进行质量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质量管理、违规作业、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不按规定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未按承包人交底内容执行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质量处罚
1、凡发生质量事故,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承包人还将按照损失和影响程度处以分包人 1—10 万元/次的罚款,并取消分包人合格分包商资格,直至清退出场。
2、因质量问题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后被通报,在省、市、中建总公司、局等上级部门和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或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检查中)被通报(或被判定为不合格),对分包人处以 2—5 万元/次罚款,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扭转质量状况,承包人有权将分包人清退出场。
3、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及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通病,可按照附表一的标准对分包人予以处罚。如承包人发现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改进工作效果差,经复查或后续检查中依然重复出现则按标准予以加倍处罚。
4、承包人如发现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半成品,提供虚假材质证明和实验报告,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一经核实,对分包人处以 1—5 万元/次的罚款;对于已使用在工程上的必须予以返工或返修、加固或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验算后按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5、工程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分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引致的维修、罚款、索赔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6、以上处罚扣款,罚款经现场工程师确认,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或进度款中扣除,罚款无须分包人签字认可。
第九条 分包商奖罚措施
1、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综合检查中,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连续两次大于 85 分且实测实量检查成绩连续两次大于90分的,经公司评议后由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综合成绩得分<80 分的,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对该分包商进行约谈。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出现两次及以上≥70 分且<75 分的,对该分包商采取降级处理。同一分包商出现两次综合成绩得分低于70分的,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供应商,并禁止其参与公司新项目投标。
2、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检查中,针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相应条款对分包商进行整改及处罚。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附件十二: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部(深圳市龙岗区)综合授权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部】(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经理阴虎(身份证号:612526198604191497)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 板块 | 授权事项 | 授权权限 |
1 | 总包管 理 | 申请开工 |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
2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 |
3 | 报送工程进度 |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 |
4 | 物资需用计划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 |
5 |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 |
6 | 废旧物资处理 |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 |
7 |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 |
8 | 对外报量书 |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 |
9 | 付款申请 |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 |
10 |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
11 | 工程交付 |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 |
12 | 撤销保函 |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 |
13 | 递交结算资料 |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 |
14 | 应收账款对账 |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 |
15 | 催款单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 |
16 | 分包(供)管理 | 分包(供)合同管理 |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
17 |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 |
18 |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 有权确认专业分包工人进退场。 | |
19 | 劳动力分配计划 |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 |
20 |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 |
21 |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 |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 |||
22 |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 有权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 |
23 | 物资发放 |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 |
24 | 履约整改通知 |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 |
25 | 分包分供方处罚 |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 |
26 | 分包分供方结算扣款 |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 |
27 | 安全管理 |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
28 |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 |
29 | 质量管理 | 质量验收 |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
30 |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
31 |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 |
32 | 环境管理 |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33 | 维保管理 | 维修整改通知 | 有权向分包分供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
34 | 协商维修方案 |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 |
35 | 组织维修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 |
36 | 维修验收 |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 |
37 | 催收清欠 | 质保金到期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 ||
38 | 往来函件 | 工程往来函件 |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
序号 | 禁 止 事 项 |
1 |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
2 |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
3 |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
4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5 |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
6 |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
7 | 对外拆借资金。 |
8 |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
9 |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
10 |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
11 |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
12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
13 |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
14 |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
15 |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
16 |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
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
18 |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本公司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子印章)
附件十三: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号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本项目出现和传播,我公司特签订此承诺书。
承诺责任目标:
杜绝由于未能落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形。
承诺责任期限:
自本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承诺责任职责:
我公司将严格落实承包人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要求,积极落实本单位的防疫体系建设、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同时,严格做好项目来返流动人员的防疫检查工作,一人一档建立实名制台账资料,并根据属地(社区)街道和承包人相关要求及时按实上报,杜绝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形;疫情管控期间,不安排重点疫情地区(具体按市、区指挥部更新通知)人员返回本项目。
切实落实分包单位防控责任,加强项目在岗人员健康检查,完善相应设备设施,提供防疫用品,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并组织做好其他各项防疫工作。
合同义务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和承包人防疫管控要求而导致本项目出现确诊病例,给本项目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乃至经济、工期损失等情形,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分包人(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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