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变更公告】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cnccc-fw-gk-6914/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琨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旺022-66505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变更后保证金金额
30000.00
原保证金金额
50000
变更后保证金金额
3000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914/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船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三、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证书)四、船舶要求:1. 船舶应为自有或租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如为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为共有船舶,投标人应为所有权人之一。 2)如为租赁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船东或船舶运营公司签署的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2. 船舶类型功能:拖船3.主机功率: 拖轮主机功率2900kW及以上(包含2900kW)4.船级:经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ABS,LR, DNV,CCS,BV)认证入级的船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及其他可体现投标参数的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中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3-CNCCC-FW-GK-6914/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liwang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914/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船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三、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证书)四、船舶要求:1. 船舶应为自有或租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如为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为共有船舶,投标人应为所有权人之一。 2)如为租赁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船东或船舶运营公司签署的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2. 船舶类型功能:拖船3.主机功率: 拖轮主机功率2900kW及以上(包含2900kW)4.船级:经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ABS,LR, DNV,CCS,BV)认证入级的船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及其他可体现投标参数的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中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3-CNCCC-FW-GK-6914/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liwang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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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变更后保证金金额
30000.00
原保证金金额
50000
变更后保证金金额
3000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914/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船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三、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证书)四、船舶要求:1. 船舶应为自有或租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如为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为共有船舶,投标人应为所有权人之一。 2)如为租赁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船东或船舶运营公司签署的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2. 船舶类型功能:拖船3.主机功率: 拖轮主机功率2900kW及以上(包含2900kW)4.船级:经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ABS,LR, DNV,CCS,BV)认证入级的船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及其他可体现投标参数的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中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3-CNCCC-FW-GK-6914/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liwang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刘琨 |
电子邮箱:liukun1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2251 |
异议受理人:李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6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李旺 |
电子邮箱:liwang3@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5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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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914/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招标人自有船舶“海洋石油268”船、“海洋石油262”、“海洋石油261”,以及公司租赁的其他无动力船舶近年一直在南海海域施工、停泊,由于船舶均为无动力工程船舶,南海海域属于台风高发区域,需在南海海域锁定应急拖轮资源,以保障在极端天气、海况时的人员和船舶安全及船舶短途拖带,同时上述无动力船舶在作业过程、修理等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拖带。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船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三、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证书)四、船舶要求:1. 船舶应为自有或租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如为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为共有船舶,投标人应为所有权人之一。 2)如为租赁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船东或船舶运营公司签署的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2. 船舶类型功能:拖船3.主机功率: 拖轮主机功率2900kW及以上(包含2900kW)4.船级:经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ABS,LR, DNV,CCS,BV)认证入级的船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及其他可体现投标参数的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中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3-CNCCC-FW-GK-6914/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liwang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采购人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
联 系 人:李旺 | ||
电子邮箱:liwang3@cnooc.com.cn | ||
邮 编:300457 | ||
联系电话:02266505068 | ||
异议受理人:李旺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68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
相关附件下载
清洁能源公司应急拖轮服务(南方片区)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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