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大杨树奎勒河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湿地保护监测调查【网上竞价】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30452401003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房金磊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玉信185860959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杨树奎勒河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湿地保护监测调查【网上竞价】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杨树奎勒河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湿地保护监测调查【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QT304524010030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以国土第三次调查数据为本底,结合林草湿地综合调查结果,准确获取湿地资源种类、数量、结构、分布、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对现有湿地保护地数据库进行更新,分析湿地保护空缺,科学合理划定湿地保护小区,编制保湿地保护小区总体规划。出具成果文件:
(1)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图斑数据库,包括变化图斑数据库(矢量数据为mdb格式);
(2)自然保护地内林草湿地资源数据库,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矢量数据为mdb格式);
(3)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资源现状图;湿地分布图以及重点区域资源分布图;
(4)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保护现状图;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分布图;
(5)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资源统计表,包括湿地资源种类、数量、及年度变化统计表;
(6)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资源保护统计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湿地数据与森工公司湿地数据对比分析;
(7)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湿地保护布局规划;
(8)大杨树林业有限公司建立或优化的湿地保护小区总体规划3套(湿地保护小区规划文本及doc、docx或pdf格式文本,含jpg格式图纸10套);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交付成果文件(含当日);
服务地点: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包含但不限于《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9-2021,《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 2899-2017等国家与行业相关标准,出具的成果文件按照采购内容逐一核对验收。
违约惩戒: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交货量不足、未按时交货、非不可抗力拖延交货或不予交货,质量存在问题等)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现场踏勘

踏勘原因:服务地点较为复杂,为保证服务质量、期限,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统一组织踏勘和现场答疑。
组织方式:线上会议或现场会议
踏勘联系人:房金磊18747088485
踏勘地点: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踏勘费用: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注:踏勘根据采购人条件应采取不记名录音录像,供应商准备递交的相关资料盖章并按“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进行上传,提醒供应商在踏勘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为自然人,无需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23:59至2024年1月16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24年1月11日23:59至2024年1月18日9: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0万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进行修改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合同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即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税费、装订费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优先确定内蒙古森工集团及其子属公司有过合作的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9:00(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997875@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保函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一、《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二、履约保证金
1.收取金额:合同金额的10%。
2.收取时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签订合同之日前,如果逾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
3.收取方式:现金交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4.保证内容:①成交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②成交人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5.退还:成交人未发生违约的,在履约完成(含服务期及缺陷期)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供应商出具结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全款;
2、发票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赵玉信
联系电话:18586095939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联系人:房金磊
联系电话:18747088485

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e交易找回密码指南.pdf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及视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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