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寺堡区2023年新庄集乡红阳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67.2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7.28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李岩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麻彦军0951-889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红寺堡区2023年新庄集乡红阳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3年新庄集乡红阳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新庄集乡红阳村 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667.2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 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有机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庄集乡红阳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红阳村9271亩土地进行提质改造,每亩施有机肥0.545t,共5052.7t,并进行深机耕及平整;铺设农业生产砂石路23 条22.3km,其中田间道路宽3.5m,生产路宽4m。
2.3一标段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包含冬季停工日期);
二标段交货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有机肥(含撒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 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机肥料登记证,投标单位的生产线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产能;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 经销商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15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下午23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红寺堡区
联系人:李岩
电话:0953-5085678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麻彦军
马晓燕 崔涛 电话:0951-8892999 18709513733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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