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洛隆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洛隆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已由昌都市农业农村局以昌市农复【202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隆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洛隆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洛隆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
2.1.2建设地点:洛隆县。
2.1.3 建设规模:建设光伏提灌站1座,灌溉核心区面积200亩,辐射区面积280亩,配套建设光伏发电、泵房、机井、蓄水池、输水管道、喷灌等相关设施设备。投资规模约458.84万元。
2.1.4 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共8个月。初步设计(含勘察)工期1个月,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6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隆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工程部分、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试运行3年、整体交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需提供(2019-2021)年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含附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
3.1.4业绩要求:/。
3.1.5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6日9时30分至2022年08月22日18时30分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11时01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与电子版需同时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相应的平台及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5.3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
5.4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隆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昌都市洛隆县
联系电话:173890552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昌蜀苑1单元703室
联系电话:19929381525
联 系 人:张工
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