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13631
(三)预算金额:1,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0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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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3006977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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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服务内容:1.维持26个审判法庭、立案庭、执行 局的工作秩序,保障院本部、各派出法庭、涉外 和商事审判中心,以及审判执行相关外勤工作区 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 不受损失,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 事故的发生。 2.负责院本部、各派出法庭、涉外 和商事审判中心,以及审判执行相关外勤工作区 域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 负责对院本部、各派出法庭、涉外和商事审判中 心,以及其他审判执行相关工作区域进行流动巡 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加强巡查保护。 4.协助立案 庭、刑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完成 重大审判执行安保等工作。 5.按要求完成法院安 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需求详细说明: | 1.本项目需配置至 少一名驻点管理人 员负责整个项目的 运行。 2.参与本项 目的服务人员需具 备高中以上文化程 度,年龄18-35 岁,身体健康,男 性身高1.70米以 上,女性身高1.60 米以上。 3.下列人 员不得担任本项目 工作人员:(1)有传染病、精神病 等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的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2)有被 刑事处罚、劳动教 养、强制隔离戒毒 或被开除公职、开 除军籍等记录的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 目。(3)有参与 政府明令禁止的非 法组织及活动经历 的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 4.本项目需 定期组织服务人员 开展专门的业务培 训,持有保安员资 格上岗证,自觉遵 守单位各项规章制 度,严格履行岗位 职责,具备一定的 管理经验和处理突 发事件能力。 | 1 | 1,200,0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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