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27156
(三)预算金额:2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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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案件一审结案(包括不予立案、调解、判决、裁定) | 一、服务单位资格 1、 己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服务,且已入驻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企业; 2、 如报名中选后未能按照需求书要求提供服务视同违约, 列入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不良信用记录。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处理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工作法律服务 2、采购单位: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服务内容 (一)、向采购人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采购人提供的配合事项等。 (二)、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三)、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和实际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四)、代为签署、递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4、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广东省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案件一审结案(包括不予立案、调解、判决、裁定) 5、项目概况: 因我方工作需要,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工作法律服务,价款按采购方和中选机构双方约定。 6、采购金额及说明:经协商,确定最高价款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三、服务内容 1、选取方式:直接选取 2、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工作。 四、服务费用的结付方式 在中选单位向采购方提交符合合同相关条款及相关规范要求的采购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选单位凭正规发票交给采购方,采购一次性支付价款。 五、中选机构其他须知 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 | 1 | 25,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瑞钰 19928438275
采购单位:汕尾市港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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